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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劣质活性炭说“不”!全市严查违规使用劣质活性炭

点击关注☞ VOCs前沿 2022-07-30

正文内容



每年的夏季(6-9月)是VOCs治理攻坚期

因活性炭对VOCs废气具有良好的吸附效果

所以在VOCs废气治理中被广泛应用

但由于活性炭良莠不齐

会影响废气治理效果

一直以来,苏州生态环境部门

坚持多渠道多手段严查在废气治理中

违规使用劣质活性炭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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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发现常熟某精工有限公司洗净工序正在生产,洗净工序生产废气配套有“冷凝+活性炭”处理设施,现场检查发现废气设施中冷凝装置停用,电源处于关闭状态,电源、水泵和制冷指示灯均熄灭,温度仪表盘无数据显示。


在某电子科技(常熟)有限公司里,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单位注塑一部车间正在生产,其注塑工序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为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执法人员发现该套废气治理设施的风机与电机连接的皮带断裂,运行的电机未能带动离心风机运行。


上述两家企业均配套有废气治理设施,但在生产过程中设施未正常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之规定,生态环境执法部门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




今年,苏州生态环境部门将

引导企业应用优质活性炭

列入“绿色助企十四条”

通过“一查二宣三帮四控”等方式

来规范工业企业活性炭吸附废气治理

保证VOCs废气治理效果

全力保障区域大气环境质量



一查

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分析问题症结



在活性炭专项执法检查中,执法部门发现存在企业购买使用低碘值劣质活性炭、活性炭棉和蜂窝炭充当活性炭使用等问题,导致废气处理效率低,影响了废气活性炭处理设施的运行效果。
通过专项检查,苏州市在督促使用劣质炭、蜂窝炭等企业进行整改,对活性炭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予以立案处罚的同时,发现企业对活性炭使用普遍存在误区,认识到指导企业更好地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和普及活性炭知识的必要性。




二宣

开展专项宣传,规范废气治理


苏州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邀请专家进行座谈了解到使用优质活性炭废气吸附效率至少是劣质炭的4倍而企业综合治理成本可以下降20%以上


在此背景下,2021年1月,一部名为《谈天说“炭”-帮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之活性炭应用》的宣传短片,在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的不断打磨、精心策划、专业拍摄下应运而生,意在讲清两个重点问题:一是如何通过“一看、二称、三试、四测”的简便方法鉴别活性炭优劣。二是告诉企业使用优质活性炭反而更划算,不仅增加环境效益,还能降低经济成本。


↑点击图片回顾宣传短片↑



三帮

帮扶企业使用优质炭,实现双赢局面


《谈天说“炭”》宣传短片完成后

苏州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

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企业群进行广泛宣传


在执法过程中向相关涉及企业进行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方式引导、督促和推动企业购买和使用优质炭,切实提升污染物去除效率,帮扶企业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的“双赢”。


四控

落实非现场监管模式,科学精准执法


针对企业多、执法人员少的矛盾

苏州做好废气排放企业非现场监管工作


一方面加强与其他部门的信息共享。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主动联系有关部门,依托大数据管理系统完成对涉炭企业进行比对分析,将根据比对结果开展活性炭专项执法检查。


另一方面,用好用电工况监管系统。2021年4月,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苏州市污染治理设施用电工况监控预警处置办法(试行)》,通过互联网+非现场监管方式,对企业做到“无事不上门,有事先自查”,从而真正减少对企业的现场检查频次,形成绿色发展的良性循环。


2020年以来,全市通过用电监控研判线索,查实污染治理设施未同步开启案件6起,均进行了立案处理。


素材来源:苏州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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