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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留住乡愁!中山侨房保护有望立法

中山侨刊 2021-06-14



中山是广东著名的侨乡

有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100多万人

分布在全世界90多个国家和地区


据粗略统计

这些人旅居海外后

在家乡留下2000多间侨房

目前约有一半处于空置状态

当中,又以南区的侨房数量较为突出


怎样保护、如何传承

让城市留下记忆

让大家记住乡愁

成为社会各界日益关注的话题




南区北溪社区刘广生故居


毋庸置疑,侨房建筑保护是中山历史文化保护的重要部分,也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要内容。



南区多处侨房通过活化改造,变身根雕艺术馆、设计展场所、花艺茶座等



南区竹秀园由侨房改造的文化馆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外侨工委举办侨房保护立法论证会。会议邀请了市司法局、市侨务局、市住建局、电子科大中山学院等单位及市律知联的法学专家,就侨房保护立法的可行性进行论证。



南区北台村侨房数量不少






会上,与会人员就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对我市特定历史时期具有文化和地方特色的建筑进行保护是否属于地方立法权限、通过立法将历史文化和民俗传统的建筑与艺术列为公共资源进行保护的措施、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会否与民法典规定的物权保护内容相冲突、如何实现产权人无法联系或产权不明的侨房的保护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程禹斌律师认为,对有历史建筑风貌的侨房可以通过地方立法进行保护。针对侨房所有人权益,应该参考周边侨乡城市的做法给予充分的尊重与救济,同时做好与《中山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相衔接的工作,也可以考虑提升《中山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法律位阶作为地方性立法。

黄文忠律师认为,对侨房权益立法保护应首先做好侨房如何界定的概念定义工作,并在指定保护措施时针对不同产权情形与不同价值的分情形考虑。

冯靖琪律师认为,针对产权不明或产权人难以联系的侨房,可以参考周边城市做法建立“代管人”制度,由代管人履行侨房代管责任,同时也有利于侨房的盘活和再利用。


论证会相关法学专家成员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关瑞麟对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梳理,并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部署。


新闻多看点:华侨权益保护

实际上

包括中山在内
从法治到民生
广东为海外侨胞提供了坚强后盾


法治是构筑国家现代化治理的基石。2015年10月1日,《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正式实施,这是中国第一部保护华侨权益的综合性地方法规。


全国人大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就曾考虑制定“华侨、归侨、侨眷保护法”,但因当时华侨权益保护立法困难大,就只制定了《归侨侨眷保护法》。随着制定华侨权益保护法的呼声日益高涨,2003年全国人大侨委开始华侨权益保护法的立法调研,2004年完成调研,提出立法建议。拥有3000万华侨华人的广东,是中国最大的侨乡,如何更好地保护海外侨胞的权益,广东的任务迫在眉睫。



据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统计,仅从2010年到2015年6月底,广东省侨办接受的来信来访来电中涉及侨房问题的共2059宗,占整个来信来访来电数的36.3%,其中属拆迁纠纷的占1554宗,占侨房问题的75.9%。此外,华侨对退休待遇、回国定居、子女教育等难题的反映也比较多。


南区北台村杨金伦旧居


经过多方调研、专家修改及数次送审,2015年10月1日,《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正式实施。该保护条例,针对华侨遇到的种种问题,分别对华侨政治、人身、社保、生育、教育、财产、投资、捐赠等八个方面权益的保护做了具体规定。值得一提的是,该条例特别提及“除法律、法规规定不可享有的特定权利外,外籍华人在本省(广东省)的有关权益保护,可参照本条例执行”。该条规定使得《条例》的覆盖对象范围更广,发挥效力的作用更大。

从法治到民生,为侨服务,广东作为侨务大省,以“探路者”的身份,走在前列,为海外侨胞权益保障提供坚强的后盾。


2019年7月1日,《大连市华侨权益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这是继广东、福建、湖北、上海等地之后,第八个针对华侨而制定的地方保护条例。


不难发现,有了法律的保护,华侨华人的权益得以保障,华侨华人在国内的生活与出行也更加方便。


==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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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侨刊社编辑部
来源:中山日报
编辑:郑智一
责编:杨玉坚编审:温国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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