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高考报名温馨提示
考生持相关资料到碑林招办进行资格审查——资审合格的考生持招办介绍信到报名学校办理报名手续——高考报名后,相关事宜(体检、准考证的领取等)听从报名学校统一安排。
1.普通高中、职业中学应届生:户口簿、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复印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2018年陕西省回户籍所在县(区)高考报名考生学籍证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2.普通高中、职业中学往届生:户口簿、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复印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2018年陕西省高考报名非在校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3.应届中专、技校考生:户口簿、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复印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附件1、三年前录取审批大表(学校复印后加盖学校公章);往届中专、技校考生持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和《2018年陕西省高考报名非在校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4.同等学力考生: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必须常住户籍在陕西,且本人初次户口登记在陕西。报名前本人写出同等学力书面申请,经碑林区教育局基教二科审核通过后,出具同等学力证明。携带户口簿、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复印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2018年陕西省高考报名非在校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到区招办进行资格审查。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截至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即从第一学年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就读3年,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
4.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持陕西省居住证3年以上(指所持陕西省居住证有效年限累计3年以上〔含3年〕);
5.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以上(含3年)
注:区招办资审合格后,请持介绍信于2017年11月17日或20日到指定学校报名。
咨询电话:029—82259016
来源:碑林区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