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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恋有风险!中年大叔冒充大学生诱骗13岁女孩奔现......

广西普法 2022-03-19


“男友”帅气温柔专一

“女友”声甜貌美温柔

以为谈着羡煞旁人的恋爱

殊不知“王子”是“抠脚大叔”


(图片源于网络)


广西43岁大叔冒充大学生

诱骗13岁女孩发生关系


2021年2月

广西43岁男子吴某某

在网上认识了女孩雨霏(化名)

之后双方互加QQ


聊天中吴某某得知

雨霏是一名13岁的初中生

便谎称自己是19岁在校大学生

诱骗雨霏背着家长与其谈恋爱


2021年4月某天晚上

二人相约奔现见面


万万没想到

吴某某驾车接上女孩雨霏后

便把车停在了路边

并在车上与雨霏发生性关系


被告人系三名孩子父亲

还辩称女孩“自愿”


女孩雨霏的家长发现情况后

马上向司法机关报案


更令人气愤的是

案发时

吴某某已是三名孩子的父亲



日前防城区人民检察院

对吴某某提起公诉

辖区法院于2021年8月18日

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

不公开开庭审理


在庭审过程中

被告人吴某某表示认罪认罚

但辩称其与雨霏是男女朋友关系

对雨霏没有造成身体上的伤害

且其没有使用暴力



防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吴某某明知被害人雨霏是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仍与其发生性关系,不管雨霏是否愿意,也不管吴某某是否使用了暴力,只要吴某某明知雨霏未满十四周岁,并与其发生关系,即构成强奸罪。




目前该案还在审理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女孩约见网友要注意↓↓

1.初次见面,一定要选在人多的地方,尽量避免单独与对方见面。

2.尽量不要喝(吃)对方给的东西。

3.见面前,一定要将此事告知至少一名亲朋好友。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防城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桂法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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