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每天搭60多次电梯捡垃圾,物业要求其缴费近3万元!这合法吗?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七旬老人爱捡垃圾
隔壁邻居叫苦不迭
老人将垃圾带回家中存放,气味熏人,影响楼栋环境。其周围邻居不堪其扰,多次找物业反映情况,要求物业对其行为进行制止。物业曾多次上门劝说老人,但老人拒不听劝。
物业:催缴费不是目的
何先生介绍,他们已经请了律师,收集了相关的法律材料。如果巫婆婆以后不再捡垃圾,物业将不会向其催缴这笔费用。但如果巫婆婆拒不停止捡垃圾,他们将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催讨这笔费用。
巫婆婆邻居陈女士介绍,巫婆婆为了捡垃圾每天早上一直忙到深夜,把各种垃圾带到29楼的楼道里进行清理,导致楼道里臭气熏天,污渍遍地,蟑螂到处乱窜。她和家人不胜其扰,曾多次劝说巫婆婆,但对方不予理睬。她曾多次向当地市长热线反映情况,但也无济于事。
当事人:不认同物业催缴费用
律师:物业的做法于法无据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认为,电梯是公共使用的设备,由全体业主共有,由物业公司维护,从来没有说对电梯使用有任何的限制,只要在防火和安全的范围之内使用,不可能根据电梯使用的频率和损耗的程度对某一个业主进行单独收费。这样既没有法律上的规定,也没有双方合同中的约定,这样的诉讼应该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我家邻居囤垃圾
怎么办?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在相邻关系中,一方在使用自己的不动产时负有不得妨碍对方的义务,同时也有权要求对方不妨碍和侵犯的自己权利。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如果实在无法沟通的话业主们可以以相邻权受到侵害为由到法院起诉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案说法
2020年5月7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侯某母子在家中堆放垃圾,严重影响公共空间和邻居家卫生,并伴随消防风险。法院当庭宣判,要求被告清理垃圾,可是,侯某母子对判决结果置若罔闻。
2020年7月2日,法院决定对该住户家中杂物进行强制执行清理,一个小时,就清理了50袋垃圾,该案也是上海市首例对于家中杂物堆积案件的宣判。
来源:广州普法、央视网、极目新闻、新闻坊
编辑:桂法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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