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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以消极抗战为由拒绝发表《论持久战》一文

2017-11-22 老衲读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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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年王明在《中共半世纪》一书中说:“这篇文章在延安发表后,毛泽东曾把它送到武汉,要求在《新华日报》上发表(该报编辑部是由我领导的)。我和秦邦宪(博古)、项英、凯丰及其他同志一致不同意这篇论文的内容,因为它的主要方针是对日消极抗战和坐待日本进攻苏联。这是既不合乎中国的民族利益,也不合乎中共的国际责任的……因而我们决定不把《论持久战》一文在《新华日报》上发表。本文摘自《王明年谱》,作者郭德宏,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


王明年谱


1938年5月26日-6月3日毛泽东在延安抗日战争研究会发表《论持久战》的著名讲演。


王明对毛泽东的《论持久战》并不以为然。据李国华1943年9月20日写的《关于王明同志的一些材料》说:关于持久战的战略思想,“一九三八年王明同志告诉是斯大林同志的思想和方针,毛主席不过把他具体化和充实了内容而已,民主共和国是季米特洛夫提出的”。


7月上旬中共中央要长江局在《新华日报》上刊登毛泽东的《论持久战》,但王明等借口文章太长不予登载。随后中共中央要他们分期登载,但王明等仍不同意。由于同样的原因,《群众》周刊也未刊载。以后,只是在《新群丛书》中作为第15种出了个单行本。1941年10月初,毛泽东在与王明谈话时对王明的这个做法提出批评。10月8日王明在中共中央书记处工作会议上的发言中搪塞说:“我对这小册子只有两点不同意见的,一点是认为西安兰州会失守,另一点是国际援助问题”,根本不承认他不同意关于抗日战争是持久战的结论。在1949年3月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当有的同志再次批评他时,他在3月7日的发言中更把拒不刊登《论持久战》的责任推到别人身上,说什么好像他是同意发表的,不同意的只是别人,对《新华日报》不刊登《论持久战》一事,他没有任何责任!但很多材料说明,不同意《论持久战》观点的正是王明本人。晚年他在《中共半世纪》一书中说:“这篇文章在延安发表后,毛泽东曾把它送到武汉,要求在《新华日报》上发表(该报编辑部是由我领导的)。我和秦邦宪(博古)、项英、凯丰及其他同志一致不同意这篇论文的内容,因为它的主要方针是对日消极抗战和坐待日本进攻苏联。这是既不合乎中国的民族利益,也不合乎中共的国际责任的……因而我们决定不把《论持久战》一文在《新华日报》上发表。此外,我曾把我们对毛泽东《论持久战》一文的意见,请当时在武汉的一位苏联同志转告斯大林和季米特洛夫同志。季米特洛夫同志下令不准该文在《共产国际》杂志上发表。”


有的学者认为,王明那时不在《新华日报》发表《论持久战》,并不是对毛泽东的不尊重。文章说:“1938年7月,正是武汉会战的关键时刻,我广大爱国官兵正与敌人浴血奋战,此时应该宣传的是‘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民族精神、奋斗精神,‘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牺牲精神,来激发斗志,鼓舞士气,而抗战前期失败不可避免的理性分析显然不符合当时的气氛。所以当时《新华日报》、《群众》周刊主要刊登的是鼓动军民保卫大武汉的社论、文章和报道。当然到8月下旬,知道武汉失守已经不可避免的时候,就需要镇定人民的情绪,不致因为一时的失败而对前途悲观绝望,此时对抗日战争是持久战的理性分析显然就是鼓舞人民长期奋斗的最好的精神食粮了。所以王明马上就大张旗鼓地宣传毛泽东的持久战思想。专门出了单行本,并在8月的《新华日报》上刊登了37次广告,并将它誉为‘划时代的重要文献’、‘坚持抗战争取抗战胜利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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