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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 海口市教育局清明假期致家长的一封信

2018-04-04 海口教育发布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又是一年春草绿,又到一年清明时。在这个缅怀先辈、祭奠逝者、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为使学生及家长度过一个文明健康、低碳环保、安全有序的清明节,我局特将有关注意事项提醒如下:



放假时间


4月5日——4月7日


合理安排假期时间


清明节假期请家长与孩子一起制定一个短期学习生活计划,多让孩子参加有意义的公益活动,充实业余生活。比如扫墓、与孩子一块到博物馆图书馆参观学习、进行户外体育活动等。


参加“2018年网上祭英烈”活动


“2018年网上祭英烈”大型网上签名寄语活动正在开展。请在4月6日前与孩子一起扫描二维码,参与网上祭英烈,以此对孩子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



安全祭祀,过“平安清明”


注重公共和个人安全,不携带易燃、易爆品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加强防火意识,严格墓地管理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和防火管理规定,加强自我约束,不在公墓内燃放烟花爆竹或随意野外用火,纸钱、香烛在指定区域焚烧,不乱丢烟蒂,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在公墓、烈士陵园等场所祭扫时要听从管理人员安排,自觉遵守社会秩序,不断强化安全意识,确保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进行。



安全教育事项


假期是孩子安全重要的防护期,希望家长们能尽到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并对学生假期生活进行指导。




一、交通安全常识

教育孩子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要钻越、跨越人行护栏或道路隔离设施,文明出行;不搭乘无证无牌照车辆,不驾驶摩托车和超标电动自行车,防止交通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防溺水常识常识



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要求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三、普及消防知识 增强防火观念


在山上或其他场所进行祭祀扫墓时,请勿吸烟、燃放烟花爆竹等,防止火烧连“林”。同时,养成防范火灾的习惯和掌握在火灾中进行逃逸及自救的一些基本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自救能力。



四、规避意外伤害意识


清明节期间可能会有暴雨,教育孩子外出要注意自然灾害(如台风、暴雨、泥石流、雷电等)的侵袭,学习规避意外伤害的基本常识。家长与孩子要共同学习掌握火灾、煤气中毒、触电、烫伤及特种设备故障等事故的防范与应急救护知识。



五、食物卫生常识

不暴饮暴食,不购买和食用“三无”食品,防止“病从口入”。




六、注意防范不良分子的侵害


不要轻信陌生人,不认识的人不要轻易让他们进门,要防范不良分子通过诱惑欺骗手段进入家里抢劫或绑架。


我们相信,在我们共同努力下,孩子们一定会度过一个平安、快乐、健康而有意义的清明假期。

                           

                                             海口市教育局

                                             2018年4月4日



编辑:刘晓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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