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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师生的优秀网络文化原创作品,可等同于国内权威、核心等学术期刊论文,说好的学术要严谨呢?

2017-09-24 师赋说


近日,浙江大学发布新规:在校师生在媒体及其“两微一端”发表的原创作品,根据其传播效果和影响力,将可被认定为优秀网络文化成果,可等同于国内权威、一级、核心等学术期刊论文,并纳入晋升评聘和评奖评优。


看到此消息,网友们炸了锅:


@lfg228_708 : 看来靠买粉很容易可以拿到博士学位。以后招浙大学生还要先问问发表的什么作品,怎么怎么拿到的学位!


@Swallow_S:微信公众平台从此改名学术大牛孵化器!


@我有一票:就这样一个博士在微博写了一个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段子被评上了化学系高级教授。


大家纷纷认为,该规定模糊了学术研究和媒体传播的界限。



其实,就在一个多月前,吉林大学也出台了《吉林大学网络舆情类成果认定办法(试行)》,鼓励优秀网络文章和网络舆情信息稿件创作。


该办法明确规定,优秀网络文章的体裁为新闻评论,时政、高教、社会热点解读文章和长篇通讯文章,但规定消息类报道及散文、杂文、诗歌、小说、剧本、自传、书评等副刊体裁不视为网络舆情类成果。



对于该新规在网上引起的热议,浙大的相关部门又作了回应称:设立新规的目的是为了顺应互联网发展的新趋势,对借助互联网进行文化教育所产生的作品及成果进行评价的新的尝试。


因为互联网已经成为当今社会大众文化教育及其传播不可或缺的方式和途径。如同当今大学教育的内容与方式的多样化一样(如从传统的以课堂教育为主的形式扩展到更加重视课外教育和社会实践教育,以及近年来出现的MOOC和创新创业教育),社会文化形态不断扩展,新的文化成果不断涌现,多样化、差异化的评价方式成为当今大学适应新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


浙大还进一步解释:


1优秀网络文化成果涵盖哪些内容和范围?


优秀网络文化成果指的是有学术性、思想性的并能产生积极社会影响的网络文化作品。重在思想表达,旨在文化感染,是对现有评价体系的补充。


2是不是阅读量超过10万或40万的网络文章都可以被认定?


不是的。传播范围和传播数量是现代互联网媒体区别与传统教育文化传播方式(纸质媒体)的根本特征。

阅读量的评价指标是建立在内容品质和社会积极影响的基础之上的,阅读量只是我们认定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的基础性指标之一

满足《办法》所规定的条件后,根据本《办法》规定,还需组织学者专家进行认定。我们重申,我们将对任何网络文化传播过程以及成果申报的学术不端行为予以严厉查处,秉守“零容忍”原则。


3是不是被认定为优秀网络文化成果就可以直接晋升职称?


不是的。此文件提出的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的认定方法,不是对已有评价方法的排斥、否定、替代,而仅仅是一种补充。

浙江大学职称不仅严格,还包含多项要求,晋升需要经过规范的评审程序(例如,教师专业技术高级职务评审要经过以下程序: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材料公示、述职测评及初选、同行专家通讯评审、会议评审等环节。)任职基本条件中,还包括教育教学、科研项目以及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要求。


4该《办法》出台是否符合大学管理的规定?


该《办法》的出台经过了长时间酝酿,听取了各方意见,尤其是人文社科学者和教学科研、人事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学术评价方法及其原则,由大学自主确定并授权自辖管理部门公布,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此外,我们想说明的是,目前我们选择了部分媒体进入我们的评价体系,今后我们将视该办法实施进展及效果,对选择的媒体对象适时进行择优充实和动态调整。


5浙大新规引起了社会广泛热议,学校怎么看?


我们对社会各界尤其对此文件提出的建设性意见的人士表示衷心感谢!此文件为试行文件,我们将认真听取大家意见,对存在的瑕疵不足,将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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