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编!惠州龙门公开招聘102名硕博士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
为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推进龙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绿色发展美丽幸福示范县,经龙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3年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硕博士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全年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博士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102名,详见《“惠”聚优才—惠州市龙门县2023年人才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因涉嫌犯罪、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综合类硕博士研究生人才条件
除满足人才招聘基本条件外,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其他报考者均须于2023年8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国(境)外院校毕业生、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还须于2023年8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1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即1977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三)专业技术人才条件
1.教育类人才
除满足综合类硕博士研究生人才条件外,还应具备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且其本科毕业院校或研究生毕业院校须为师范院校,研究生就读专业与招聘学科专业对口(具体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2.医疗类人才
医疗人才除了满足人才招聘基本条件外,对年龄和学历适当放宽(具体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1)学历要求: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一般要求硕士(专硕)研究生及以上,取得副高级或以上职称且具有二级或以上公立医院相应岗位工作经验满五年以上的,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2)年龄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为35周岁以下(计算方法同上),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主任医师职称,或具有副主任医师职称的年龄为45周岁以下(计算方法同上)。
(一)人才招聘相关优惠政策
招聘的硕博士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享受如下待遇:
1.事业编制。(1)综合类硕博士研究生列入全额财供事业编制,根据人岗相适原则,统一选派到相关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博士研究生可聘任为事业单位八级管理岗位,硕士研究生可聘任为事业单位九级管理岗位,表现优秀的列入后备干部人才库,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长期跟踪培养;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教育、医疗类专业技术人才对应安排在教育、医疗系统工作,专业技术人才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
2.特定津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聘用人员享受县财政给予的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每月2000元,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每月1500元。综合类硕博士人才选派到边远乡镇(旅游区)工作的,由县财政给予每月800—1200元的边远地区服务补助金;教育、医疗类专业技术人才的边远地区补助分别按教育、医疗系统相关政策执行。博士研究生建立单独“人才储备金账户”,每十年为一个合同周期,每年定期拨付人才储备金2万元。
3.住房保障。受聘的硕博士研究生,落户龙门且自愿签订服务协议的,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博士研究生10万元、硕士研究生3万元的安家补助;在龙门工作满三年,经考核合格后,还可申请购房补贴,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博士研究生20万元、硕士研究生7万元的购房补贴。在龙门县内无住房,且工作单位不能提供住宿条件的,满足条件可安排人才公寓,在公寓住满情况下可申领租房补贴,给予博士研究生每月8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500元租房补贴。
4.免面试费。人才到龙门参加面试的,食宿由招聘单位统筹安排,并报销交通费。其中,综合类硕博士人才由县委人才办负责,专业技术人才分别由县教育局、县卫健局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交通费仅限于同一往返地,最高按高铁二等座标准。
5.免体检费。人才到龙门参加体检的,体检费由招聘单位负责。
6.快捷入户。聘用的硕博士研究生可在本县申请落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符合投靠条件的双方父母可随迁,直接到县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7.配偶就业。聘用的硕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员配偶符合就业条件而未就业的,如我县有符合条件的用人岗位需求,由组织、人社部门推荐就业。
8.子女入学。聘用的硕博士研究生和正、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可在本县内安排入学,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落实。
(二)医疗人才特定优惠政策
1.引进医疗卫生人才安排在龙门县人民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符合我县医疗卫生人才优惠政策条件的,可按相关政策享受安家补助。
2.相关硕博士研究生医疗人才和高职称医疗人才,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龙门县人才优惠政策。
人才招聘严格按报名、人才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接收报名时间:2023年3月15日至4月20日期间;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高校现场报名方式(高校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视情况另行通知)。报名时,报名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惠”聚优才—惠州市龙门县2023年人才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含本科阶段、研究生阶段),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交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院校毕业生、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4)报考职位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政治面貌等条件的,考生还应当提交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5)近期蓝底一寸照片。
网上报名的,将上述(1)-(5)项报名材料(报名表需提交word版和扫描件各1份,其他材料提交扫描件1份,且每份扫描件上要手写签名,并附上“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打包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zzbrcpxs@longmen.gov.cn(邮件标题命名为:姓名+报考学科/专业),并致电(0752-7988357)确认。面试时带原件进行核对。
(二)人才测评。通过资料初审的考生,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安排人才测评(测评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三)面试。根据人才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于3个工作日内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参加人才测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用人单位组织进行集中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形式另行通知),其中综合类硕博士人才面试由县委人才办具体负责,专业技术人才分别由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具体负责。
面试设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体检、考察人选。
(四)体检。根据面试成绩,在面试合格分数线内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并于3个工作日内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入围体检人员名单。面试合格者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体检对象。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有自愿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可视情况进行递补。
(五)考察。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拟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或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公示。各用人单位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县委人才办统一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依法律依规章依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应届生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中共龙门县委组织部人才培训室:
0752-7988357;
龙门县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752-7870338;
有关医疗、教育类信息可分别致电业务部门:
龙门县卫健局人事股:
0752-7789501;
龙门县教育局人事股:
0752-7781313。
为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推进龙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绿色发展美丽幸福示范县,经龙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3年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硕博士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数量
全年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博士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102名,详见《“惠”聚优才—惠州市龙门县2023年人才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因涉嫌犯罪、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综合类硕博士研究生人才条件
除满足人才招聘基本条件外,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其他报考者均须于2023年8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国(境)外院校毕业生、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还须于2023年8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1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即1977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三)专业技术人才条件
1.教育类人才
除满足综合类硕博士研究生人才条件外,还应具备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且其本科毕业院校或研究生毕业院校须为师范院校,研究生就读专业与招聘学科专业对口(具体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2.医疗类人才
医疗人才除了满足人才招聘基本条件外,对年龄和学历适当放宽(具体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1)学历要求: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一般要求硕士(专硕)研究生及以上,取得副高级或以上职称且具有二级或以上公立医院相应岗位工作经验满五年以上的,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2)年龄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为35周岁以下(计算方法同上),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主任医师职称,或具有副主任医师职称的年龄为45周岁以下(计算方法同上)。
三、优惠待遇(一)人才招聘相关优惠政策
招聘的硕博士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享受如下待遇:
1.事业编制。(1)综合类硕博士研究生列入全额财供事业编制,根据人岗相适原则,统一选派到相关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博士研究生可聘任为事业单位八级管理岗位,硕士研究生可聘任为事业单位九级管理岗位,表现优秀的列入后备干部人才库,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长期跟踪培养;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教育、医疗类专业技术人才对应安排在教育、医疗系统工作,专业技术人才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
2.特定津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聘用人员享受县财政给予的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每月2000元,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每月1500元。综合类硕博士人才选派到边远乡镇(旅游区)工作的,由县财政给予每月800—1200元的边远地区服务补助金;教育、医疗类专业技术人才的边远地区补助分别按教育、医疗系统相关政策执行。博士研究生建立单独“人才储备金账户”,每十年为一个合同周期,每年定期拨付人才储备金2万元。
3.住房保障。受聘的硕博士研究生,落户龙门且自愿签订服务协议的,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博士研究生10万元、硕士研究生3万元的安家补助;在龙门工作满三年,经考核合格后,还可申请购房补贴,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博士研究生20万元、硕士研究生7万元的购房补贴。在龙门县内无住房,且工作单位不能提供住宿条件的,满足条件可安排人才公寓,在公寓住满情况下可申领租房补贴,给予博士研究生每月8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500元租房补贴。
4.免面试费。人才到龙门参加面试的,食宿由招聘单位统筹安排,并报销交通费。其中,综合类硕博士人才由县委人才办负责,专业技术人才分别由县教育局、县卫健局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交通费仅限于同一往返地,最高按高铁二等座标准。
5.免体检费。人才到龙门参加体检的,体检费由招聘单位负责。
6.快捷入户。聘用的硕博士研究生可在本县申请落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符合投靠条件的双方父母可随迁,直接到县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7.配偶就业。聘用的硕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员配偶符合就业条件而未就业的,如我县有符合条件的用人岗位需求,由组织、人社部门推荐就业。
8.子女入学。聘用的硕博士研究生和正、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可在本县内安排入学,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落实。
(二)医疗人才特定优惠政策
1.引进医疗卫生人才安排在龙门县人民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符合我县医疗卫生人才优惠政策条件的,可按相关政策享受安家补助。
2.相关硕博士研究生医疗人才和高职称医疗人才,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龙门县人才优惠政策。
四、招聘程序人才招聘严格按报名、人才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接收报名时间:2023年3月15日至4月20日期间;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高校现场报名方式(高校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视情况另行通知)。报名时,报名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惠”聚优才—惠州市龙门县2023年人才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含本科阶段、研究生阶段),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交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院校毕业生、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4)报考职位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政治面貌等条件的,考生还应当提交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5)近期蓝底一寸照片。
网上报名的,将上述(1)-(5)项报名材料(报名表需提交word版和扫描件各1份,其他材料提交扫描件1份,且每份扫描件上要手写签名,并附上“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打包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zzbrcpxs@longmen.gov.cn(邮件标题命名为:姓名+报考学科/专业),并致电(0752-7988357)确认。面试时带原件进行核对。
(二)人才测评。通过资料初审的考生,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安排人才测评(测评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三)面试。根据人才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于3个工作日内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参加人才测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用人单位组织进行集中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形式另行通知),其中综合类硕博士人才面试由县委人才办具体负责,专业技术人才分别由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具体负责。
面试设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体检、考察人选。
(四)体检。根据面试成绩,在面试合格分数线内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并于3个工作日内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入围体检人员名单。面试合格者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体检对象。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有自愿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可视情况进行递补。
(五)考察。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拟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或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公示。各用人单位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县委人才办统一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依法律依规章依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应届生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五、咨询方式中共龙门县委组织部人才培训室:
0752-7988357
龙门县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752-7870338
有关医疗、教育类信息可分别致电业务部门:
龙门县卫健局人事股:
0752-7789501
龙门县教育局人事股:
0752-778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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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黎明珠
校对 | 何志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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