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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一80后干部“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被双开!如何界定“严重错误”?
8月11日,东莞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80后”的东莞市中堂镇工程建设中心原主任何富强被“双开”。
通报显示,何富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背组织原则,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贪欲膨胀,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施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里面所说的“违背组织原则,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是什么?有什么影响?
“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无法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什么是除名?
如何界定“严重错误”?
对入党前违纪行为已经完成的和违纪行为一直持续到现在的,分别如何处理?
A是中共党员,200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2018年1月至2019年5月任某区某村党支部书记。1999年A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5000元。2009年11月A在入党时,未向组织说明曾受刑事处罚的事实,相关部门也未发现上述情况。直至2019年5月,组织就该问题向其核实时,A如实交代其在入党时隐瞒受过刑事处罚的事实。
A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违反了组织纪律,鉴于其入党后不存在其他违纪问题,且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工作积极,带领全村发展经济富有成效,故认定其属于入党后表现尚好,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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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南方杂志
编辑 | 冯镜轩
校对 | 黎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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