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申请!惠州公开征集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布公告
面向全市公开征集
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
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
请抓紧时间报名啦!
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就业之源。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是对退役军人的最好关爱,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是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根本方式。为优化培训供给,规范培训秩序,提高培训质量,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管理指南的通知》《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管理的通知》要求,特向惠州地区公开征集退役军人短期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集对象
惠州地区的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公办和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企业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职工培训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以及其他具备就业创业职业技能培训能力的机构,均可申请退役军人短期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
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应是实行独立核算的法人,且已取得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包括但不限于人社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教育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经政府行政部门认定或者许可,具备承接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能力(或者资质)。
硬件合规申报主体应具备与培训项目(专业、工种)和培训规模相匹配的培训场所和实训设施、设备,以及实训场所(车间)或者符合要求的实训合作单位;具备基本的自有食宿保障能力或者就近便捷的食宿保障合作单位。
师资合格申报主体应拥有一支合格稳定、力量雄厚、教学经验丰富的专业教学团队,专职教师不少于3人,专(兼)职教师应当具备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或者其他相应的专业资格、资质,具备在培训项目(专业、工种)范围内开展培训的能力,且过往的培训质量较好,相关证书获取率和培训后推荐就业率符合相关要求。
管理合范申报主体应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培训档案管理有序,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办学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申报程序
具备基本条件且有承训意愿的机构,应向机构所在地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可以报机构所在地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也可以直接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审 核市、县两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分别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联合(或者咨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教育和财政等部门(意见),审查报名资质信息、实地考察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承训能力,出具审核意见,确定承训机构的初步名单。
公 示承训机构的初步名单通过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方网站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收录为市退役军人短期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黄页,并建立黄页中的机构资质、培训场所产权证或者租用合同、设施设备清单、师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资料档案。
签 约市、县两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地退役军人特点和培训需求,分别与黄页中的合适机构签订不超过3年期限的合同,合作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材料要件
申报主体要清晰准确地在申请材料中阐明可以举办的培训项目(专业、工种)及其培训层次、培训期限、收费标准、证书名称、评价组织、周课程表和教学计划等。前述材料可以文字式、表格式,或者申报主体认为其他合适的表述方式,连同下列材料于2024年8月30日前,一并报机构所在地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可以报机构所在地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也可以直接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1.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附件1);
2.申请承担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任务承诺书(附件2);
3.机构核准登记的有效证件、法人身份证、教学场所所有权证(租用场地需提供租赁协议)复印件;
4.培训项目(专业、工种)教学计划、管理制度;
5.年检报告或者征信报告。
复印件应加盖机构公章,申报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提交。
联系方式
1.惠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惠城区福安路6号,2132029
2.惠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惠城区永联路1号,2386809
3.惠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惠阳区淡水街道石园西街11号,3379970
4.博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博罗县罗阳一路300号,6691515
5.惠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惠东县平山街道新埔东街1号,8166829
6.龙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龙门县龙城街道塔新路39号,7666909
7.大亚湾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澳头街道中兴中路68号五楼,5562703
8.仲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仲恺大道人才服务大厦214室,3278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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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惠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编辑 | 黎明珠
校对 | 宋奕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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