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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怎么办?处理流程“五步走”,看好了!



工会君在这里要提醒一句

万一不幸发生工伤

这份“五步走”的办事流程

一定要记好

↓ ↓ ↓ 



01

工伤医疗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认定为工伤的,参保职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相关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02

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03

工伤康复

经工伤康复鉴定后,具有康复条件的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康复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04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05

工伤保险待遇

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经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认定为工伤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伤残待遇或工亡待遇。



社保知识知多点

发生事故伤害后,应该办理哪些相关手续:


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属镇(街)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认定为工伤的,才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工伤申请的,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之前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


工伤职工经治疗后,伤情相对稳定(医疗终结期满)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


在完成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后,用人单位可依法向社保经办机构为职工申领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来源:佛山市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中国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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