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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户籍限制!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有变动!


好消息到!

自2022年2月1日起,

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省内就业地

参加职工医保啦~

不受户籍限制!

政策有哪些变动呢?


变动一:放宽了职工医保的参保限制

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下列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省内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不受户籍限制。

(一)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二)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三)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型就业形态从业人员;

(四)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变动二:对参保资料及参保地作出了相应的调整

(一)灵活就业人员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户籍地参加职工医保,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我省就业登记证明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

(二)香港澳门台湾籍灵活就业人员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居住地参加职工医保,或凭我省就业登记证明在省内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

(三)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注册登记地参加职工医保。


灵活就业人员可参险种还有那些

如何参保?

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

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缴费登记和险种核定!



受理范围

1.本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不含男60周岁、女55周岁后取得我省户籍人员),尚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的,可在户籍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省内跨市流动就业,且在最后参保地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5年的,可在最后参保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我省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0年,且在最后参保地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5年的,可在最后参保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本省和外省户籍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均可在工商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场所所在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4.在内地(大陆)依法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港澳台居民,可以按照注册地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5.在内地(大陆)灵活就业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居住地参保,或凭我省就业登记证明在省内就业地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6.灵活就业人员(含外省户籍)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就业登记证明在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由2021年5月1日起实施,有限期5年)

7.在国内灵活就业的华侨人员,可持本人有效护照等,按照个体身份人员参保办法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华侨参加社会保险的各项业务办理程序与国内其他参保人员一致。

8.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但未与平台或机构等相关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可在本人就业所在市,凭有效身份证件及就业登记向参保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可在注册登记地,凭有效身份证件及就业登记向参保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政策由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实施范围为大湾区9市,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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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资料

1.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均要求提供纸质版材料;已实名认证的人员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2.对实行实名制管理的缴费人,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佛山税务”微信公众号、“粤税通”微信小程序、自助办税终端等电子办税渠道办理涉税费事项的,免于报送纸质资料,另有规定的除外。免于报送的纸质资料由缴费人留存备查,缴费人对于电子资料的真实性以及与留存备查纸质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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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办理程序


办理途径
01线下办理

预约后到办税服务厅(场所)办理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

《关于佛山市税务局各办税厅及

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含预约方式)》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机办理:本市户籍支持,非本市户籍人员需前往税务部门前台办理。


02线上办理

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广东税务”“佛山税务”微信公众号、“粤税通”微信小程序、自助办税终端等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相关业务。非本市户籍人员需前往税务部门前台办理。


注意事项

(一)材料说明

1.缴费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缴费人提交的各项证明资料为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二)其他说明

本市户籍人员可通过“广东税务”“佛山税务”微信公众号、“粤税通”微信小程序、自助办税终端等电子办税渠道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相关业务。非本市户籍暂无法通过网上办理,需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前台办理。


常见问题

(一)现时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通过网上渠道办理的社保业务具体有哪些?

答:现时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通过“广东税务”或“佛山税务”微信公众号、“粤税通”微信小程序、自助办税终端等电子办税渠道办理的社保业务具体有:

1.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登记(仅限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

2.清缴社保费

3.缴费工资调整

4.个人险种变更(仅限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

5.社保停保

6.变更社保联系方式

7.托收单清缴

注意:需办理实名认证后才能通过网上办理上述灵活就业参保业务。另,港澳台人员、华侨暂无法通过网上办理,需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前台办理。

(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险种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答:不同户籍人员可参险种详见上表。在我市以灵活就业人员或无雇工个体工商户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当前的单位缴费费率为12%、个人费率为8%。

(三)灵活就业人员能否自行选择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

答:在佛山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可在佛山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根据本人实际收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自行选择。需要调整缴费基数的,可自行通过网上办理或亲临主管税务机关前台办理。

(四)我是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欠费超过缴款期限还能缴款吗?

答: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政策的通知》(粤税发[2020]27号)规定,灵活就业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办理缴费登记后,未按时申报养老保险费的不予补申报及补缴未申报期间的社保费;已申报未按时清缴养老保险费的,超过缴款期限后不予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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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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