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每年补贴500元!南海近500个公益学位正在申请→
近500个公益学位来了
每人每年补贴500元
快来申请
南海区青少年宫南桂宫
为助力佛山市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优化青少年文化环境,提升南海区青少年服务水平,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十四五”期间佛山市南海区推进青少宫建设的工作意见的通知》(南府办函〔2021〕8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佛山市南海区青少年宫(南桂宫)实际,2022年暑秋面向南海区常住且符合条件的直系子女(3-12周岁适龄儿童),提供公益学位300个,其中暑期100个和秋季200个。
补贴标准及适用对象
补贴标准每年:500元/人。
适用对象:仅限南海区户籍或居住人员【以监护人(或学生)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为凭证】。
申请条件
公益学位申请人应该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优抚对象
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符合《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决定》修订)的优抚对象本人,其直系子女可提交公益学位申请。
2、南海人才
依照《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人才认定评定办法的通知》,经认定持有人才卡一类至六类的对象本人,其直系子女可提交公益学位申请。
3、残疾人士
依照《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规定,持有残疾人证一级至三级的对象本人,其直系子女可提交公益学位申请。
4、低保及临界低保家庭成员
依照《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规定,持有低保证的低保及临界低保家庭,其直系子女可提交公益学位申请。
5、星级志愿者
依照《广东省星级志愿者资质认证管理办法》规定,持有佛山市或南海区三星级至五星级志愿者证的对象本人,其直系子女可提交公益学位申请。
6、国家对口支援地区援派干部
依照《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援派干部人才的意见〉的通知》(粤组通〔2019〕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援派干部本人,其直系子女可提交公益学位申请。
公益学位使用说明
1、直接在报读学费中减免,每人(指学生)每年享受不超过1次减免。例:原价1300元/学期,公益学位可减免500元,即实际交费800元/学期,享受公益学位后在同一自然年度内续费不再减免,如报名暑期假班享受了500元减免,则同一家长的子女在秋季班等班次中不再享受二次减免。
2、公益学位申请人获得学位资格后,需由申请的学员本人完成青少宫课程,不得转售、出让或由他人代替。发现上述情况将取消公益学位,并在3年内不可继续申请。
3、申请人如有弄虚作假获得公益学位的情形,青少宫有权追回所产生的费用。
4、公益学位申请人应遵守青少宫选课、出勤、退费等管理制度,珍惜课程资源。
5、如退费,该补贴不贴现返还,年内不得再次使用,也不累加到次年使用。
6、只能一次性用于一门课程,不可分期使用,不可分课使用。
7、先审核资质再选课程。原则上课程由家长自选,如无学位,再协商更换课程;如无合适课程,该公益学位在年内保留,跨年无效。
咨询方式
南桂宫
咨询电话:
18011913552
南桂宫咨询时间:
周一至周日下午14:00至20:00
南桂宫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越秀悦汇天地B区负一层
· 南海区青少年宫
咨询电话:
(0757)86328731
咨询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北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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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青少年宫大沥宫
为助力佛山市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优化青少年文化环境,提升南海区青少年服务水平,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十四五”期间佛山市南海区推进青少宫建设的工作意见的通知》(南府办函〔2021〕8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佛山市南海区青少年宫(大沥宫)实际,2022年暑秋面向南海区常住且符合条件的直系子女(3-12周岁适龄儿童),提供公益学位192个,其中暑期92个和秋季100个。
补贴标准及适用对象
补贴标准每年:500元/人。
适用对象:仅限南海区户籍或居住人员【以监护人(或学生)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为凭证】。
申请条件
公益学位申请人应该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优抚对象
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符合《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决定》修订)的优抚对象本人,其直系子女可提交公益学位申请。
2、南海人才
依照《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人才认定评定办法的通知》,经认定持有人才卡一类至六类的对象本人,其直系子女可提交公益学位申请。
3、残疾人士
依照《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规定,持有残疾人证一级至三级的对象本人,其直系子女可提交公益学位申请。
4、低保及临界低保家庭成员
依照《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规定,持有低保证的低保及临界低保家庭,其直系子女可提交公益学位申请。
5、星级志愿者
依照《广东省星级志愿者资质认证管理办法》规定,持有佛山市或南海区三星级至五星级志愿者证的对象本人,其直系子女可提交公益学位申请。
6、国家对口支援地区援派干部
依照《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援派干部人才的意见〉的通知》(粤组通〔2019〕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援派干部本人,其直系子女可提交公益学位申请。
公益学位使用说明
1、直接在报读学费中减免,每人(指学生)每年享受不超过1次减免。例:原价1300元/学期,公益学位可减免500元,即实际交费800元/学期,享受公益学位后在同一自然年度内续费不再减免,如报名暑期假班享受了500元减免,则同一家长的子女在秋季班等班次中不再享受二次减免。
2、公益学位申请人获得学位资格后,需由申请的学员本人完成青少宫课程,不得转售、出让或由他人代替。发现上述情况将取消公益学位,并在3年内不可继续申请。
3、申请人如有弄虚作假获得公益学位的情形,青少宫有权追回所产生的费用。
4、公益学位申请人应遵守青少宫选课、出勤、退费等管理制度,珍惜课程资源。
5、如退费,该补贴不贴现返还,年内不得再次使用,也不累加到次年使用。
6、只能一次性用于一门课程,不可分期使用,不可分课使用。
7、先审核资质再选课程。原则上课程由家长自选,如无学位,再协商更换课程;如无合适课程,该公益学位在年内保留,跨年无效。
咨询方式
大沥宫
咨询电话:
(0757)86760019
18124811010
咨询时间:
周一周二9:30至18:00
周三至周五9:30至20:30
周六周日8:30至18:00
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鄱阳路163号。
南海区青少年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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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7)86328731
咨询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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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海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