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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家庭最高可贷130万元!公积金中心通知→



近日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

《关于阶段性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

贷款额度资金即将达到上限的通告》

详情如下


关于阶段性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

贷款额度资金即将达到上限的通告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2023年8月1日发布实施的《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阶段性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佛房金管〔2023〕34号),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金总额度为20亿元。根据《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明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佛房金管〔2023〕69号),实施截止时间延长至2024年2月29日。根据贷款审批情况,现将阶段性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有关实施情况通告如下:


一、截至2024年2月18日,我市阶段性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资金即将达到20亿元上限,目前剩余额度约为800万元。当贷款审批金额达到资金总额度上限时,将恢复按《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办法》(佛房金管〔2021〕14号)文件执行,即单缴存职工贷款最高可贷额为30万元,夫妻双方同时申请的,最高可贷额为60万元。


二、2024年3月1日起实施《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佛房金管〔2023〕68号)。购买首套住房的,单缴存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60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100万元,其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符合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已认定为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和属于多孩家庭(三孩以上)其中一项条件,可分别上浮10%,上浮比例可累加,即单缴存职工家庭贷款最高可贷额为78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为130万元。缴存职工可根据个人需求,向受委托银行提交贷款申请。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2月19日


相关链接



▲长按二维码,查看《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阶段性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


▲长按二维码,查看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长按二维码,查看《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明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


此外
工会君提醒广大职工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升级将暂停服务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

系统升级期间暂停服务的公告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缴存单位和职工,提升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服务体验,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将于2024年2月29日0时至3月8日8时30分进行住房公积金系统升级工作。现将有关业务受理安排公告如下:


一、网上服务渠道

2月29日0时至3月8日8时30分,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佛山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粤省事”和“广东住房公积金”、广东政务服务网等网上服务渠道均暂停受理业务,3月8日8时30分起,恢复受理业务。


二、线下业务窗口

3月1日、4日,管理中心线下业务窗口暂停受理业务,其他工作时间均可正常受理业务。


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的缴存单位和职工,请根据本公告合理安排办理时间,如需到窗口办理业务请提前做好预约。系统升级可能导致业务办理时间延迟等情况,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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