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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计时10天:2021年考研四川音乐学院考点考生防疫须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批示精神,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考试安全有序组织,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按照《四川省2020年国家教育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方案》要求,请参加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四川音乐学院考点)的考生按以下防疫防控要求,提前做好准备,自觉配合疫情防控排查检查。现将有关防疫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要求:

所有考生均须在考前14天(即12月12日开始),关注微信公众号“招生考试信息网ZK789"(二维码见下),进入“健康填报”栏,选择“研招考试每日健康填报”,按要求每日如实、准确填报身体健康信息,无任何隐瞒、谎报等情况,直到12月25日结束。

所有考生须在12月12日至12月25日期间,下载《健康情况承诺书》(关注微信公众号“招生考试信息网ZK789"进入“健康填报”栏,选择“研招考试每日健康填报”,进行下载;也可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sceea.cn,按提示下载),经本人确认后手写签字。

考生不如实填报、不配合开展卫生防疫工作等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招生考试信息网ZK789二维码


(二)健康码要求:

所有考生须提前申请防疫健康信息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以备现场在手机上展示。

(三)核酸检测要求:

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包括筛查发现考前28天内有境外活动轨迹或考前14天内有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须提交7日内(即12月19日-25日)的新冠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

(四)防疫材料检查:

考生须持报名时的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健康情况承诺书》、“防疫健康信息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上述“核酸检测要求”中的部分考生还须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于12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考点大门外【锦江校区校本部新生路6号、新都校区北门(新都区香城南路161号)】的“防疫材料检验处”检验上述材料,经检验合格后在准考证上加盖“防疫材料已验证”专用章。

(五)防疫物品要求:

考生需提前准备口罩(上、下午至少各一个)、纸巾、速干消毒剂等防疫物品。


二、入场须知

(一)陪同考生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外50米范围,严禁任何人员聚集;考生乘坐车辆不得进入(含停放)于考点门口外的街道,以免造成交通拥堵及人员聚集;考生进退考场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

(二)考生于考前60分钟在考点入场通道排队,须佩戴口罩,分散有序入场,保持间隔,依次向考点工作人员出示身份证、准考证(加盖有“防疫材料已验证”)、使用通信正常的手机展示健康码,并进行体温测量,各项材料经检查合格后有序进入考点,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再进入考室(或候考区)。提交材料有任意一项不合格者,或未出示身份证、准考证者均不得进入考点。

(三)考生入场时,若第一次测量体温>37.3°C,可适当休息后再次测量,如复测体温正常,可正常参加考试;如仍不合格,须服从考点应急处置安排。

(四)考生进入考场后,请即时落座,勿随意走动。

(五)所有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均需佩戴口罩,接受身份验证时需摘下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六)凡在我校锦江校区参加考试的045111学科教学(音乐)、130200音乐与舞蹈学、135101音乐各方向的考生,26日、27日全天、28日上午均按照工作人员及指示牌从本部大门(武侯区新生路6号)进出,不得越过警戒线;

(七)凡在我校新都校区参加考试的130100艺术学理论、130400美术学、135106舞蹈、135107美术、135108艺术设计各研究方向考生,26日、27日全天从新都校区北门(新都区香城南路161号)进出;28日从东门(新都区育英路560号)进出,进入校区后按照工作人员引导以及指示牌有序进场、离场,请勿越过警戒线。


三、考试过程须知

(一)考生在考试期间建议全程佩戴口罩。

(二)考生在考试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并服从考点安排,经评估后,具备条件的,进入隔离考场继续进行考试。


四、考试结束

(一)结束考试后,考生须在座位上坐好,按照监考人员要求,有序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请勿逗留,迅速在工作人员指引下,离开考试地点。

(二)考生从结束考试至离开考点,要求全程佩戴口罩。


五、温馨提示


1.即日起至考试结束前,考生应尽量减少外出,不走亲访友,不到人员密集场所,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为保证考生健康,尽量减少考试陪同人员。

2.考生入场和散场时,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入场和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3.考生须主动配合考点现场的调度和安排,如启用隔离考场或发热考场的,考生须按考点要求做好积极配合。如因不配合考点现场调度,影响了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4.如考点属地对防疫防控工作有其他要求的,按考点属地发布的防疫防控工作要求执行。

5.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请考生做好防疫措施,考前密切关注考点所在地区的疫情防控要求,按照考点要求配合检查。



预祝全体考生身体健康,考试顺利!


 来源 |研究生处

 编辑 |杨焕充

 投稿邮箱 |chuanyinbao@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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