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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遴选 | 武平2017年教师入城考试时间定了,附缺编情况一览表!

2017-07-21 梁野党旗红

关于2017年公开遴选城区学校缺编教师的通知

 

  根据中共武平县委、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进一步促进教育提质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武委〔2015〕109号)有关“城区学校空编教师岗位补缺,仍实行公开遴选考试”的规定,经研究,以考试方式公开遴选部分农村学校教师充实到城区缺编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名额

  1、城区小学教师岗位:39名。

  2、城区幼儿园教师岗位:20名。

  具体学校及学科名额分配附后(见文末附件1)。


  二、遴选条件

  符合以下遴选条件的本县农村在编在岗公办教师: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组织纪律性强,作风正派,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教育教学效果好。

  3.正式录用为公办教师后(多次录用的以最后一次为准),在农村学校任教合同期满(2013年8月以前招聘录用的为三年,2014年8月以后招聘录用的为五年,期间有在城区学校跟班交流的,应扣除跟班交流年限)。

  4.依据武平县教育局《关于小学教师年度考核“教学成绩”量化实施意见(试行)》(武教初〔2017〕7号)精神,报考人员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质量考核成绩要求: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岗位教学质量考核成绩不低于37分(满分45分),其他学科综合考核成绩不低于80分。

  (二)特定条件

  1.参加小学教师遴选的: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现任小学教师。

  2.参加幼儿园教师遴选的: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现任公办幼儿园教师。

  3.鉴于我县教师队伍实际,小学报考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与现任教学科不对应的,如取得相应学科专业技术职称的,可凭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报考相应岗位。

  (三)专项条件

  凡取得中学语文、数学教师资格证书的中学语文、数学教师,愿意到城区小学任教的,可以一并参加本次公开遴选考试,小学语文、数学各单列3个名额进行专项招考。

  (四)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有违纪违法记录的;

  3.其他按规定暂不得调动工作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

  1.报考人员必须于7月23日前根据县教育局公布的城区学校缺编教师情况,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2.各校按“公开遴选条件”逐项审查、严格把关,然后发给《武平县2017年公开遴选农村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报名表》(见附件2,请自行翻印),由学校确认考核成绩及签署“情况属实,同意报名”的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3.各校于7月24日下午5:00前到县教育局人事股统一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其中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材料报人事股505办公室,幼儿园教师的材料报人事股506办公室,材料如下:

  ⑴《报名表》一份;

  ⑵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⑶个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用于制作准考证)。

  报考人员必须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并作出诚信承诺,如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真实或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由报考人员自负相应责任。


  四、遴选办法

  (一)考试方式

  本次遴选采取公开笔试的方式进行(不带课本和任何资料,实行闭卷考试,满分100分),不再进行面试。

  (二)考试内容

  1.时事政要(约占20%):2017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2016年12月26日廖卓文县长在武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

  2.教育法律法规(约占3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3.教育规章制度(约占35%):《教师资格条例》、《教育督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中共武平县委、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教育提质发展十条措施补充意见的通知》(武委〔2017〕11号)。

  4.其他(约占10%):教育教学基本常识。

上述材料凡有修订的均以最新修订版为准。

  (三)考试组织

  1.考试时间:报考人员应于7月27日下午下班前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7月30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1:00考试,报考人员必须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

  2.考试地点:武平一中。

  3.命题评卷:聘请专人进行命题和评卷,命题和评卷实行封闭管理,由纪检监察全程监督。

  4.监考安排:从县教育局、教师进修学校干部中确定监考人员,监考人员于7月30日上午8:00前到考场集中培训。

  5.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夫妻、子女、兄弟姐妹等)参考的不得担任工作小组、命题、评卷、监考、统分等工作人员。

  6.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如不按考试规定要求参加考试的,视作自愿放弃遴选资格;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按零分处理。

  (四)聘用办法

  1.本次遴选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及加分)依据城区学校缺额教师数等额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录用人选。根据县教育局公布的城区学校缺编、缺科岗位数和报考学校类别、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验小学(含鼓楼校区)→第三实小→河东分校→第二实小→进校附小顺序循环安排学校;幼教入选者从高分到低分按文山幼儿园→平川幼儿园→第二实幼→实验幼儿园顺序循环安排学校。

   2.确定聘用人选时,若学科最后一名人选的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取教龄较长者;教龄较长者相同,则取年龄长者(以身份证为依据)的办法确定聘用人选。

  3.各岗位拟录取人选及工作单位安排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其录取的,确定为各岗位录用人选。

  4.本次遴选所录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

  5.录取人选应按照县教育局的安排,在2017年新学年按照县直、城区学校的人事调配规定办理完调配手续;因个人原因未办理手续的,将取消录用资格,相应职位按本次遴选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员。


  五、其他事项

  1.为促进城乡教育和谐发展,对教龄满十周年及以上的教师,即2007年8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可以享受加分,加分按教龄每年0.2分计算。

  2.为加强农村薄弱学校建设,保证缺编缺科较多的农村中小学的运转,原则上农村中小学每个学科只有一位专业科任教师的不予报考。

  3.每位遴选对象限报一个岗位(如小学语文、幼教、……)。

4.已聘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被录用到城区学校后所聘职称聘期内续聘,本轮聘任期满后其职称是否续聘,应根据相关学校的聘用规定和有无中、高级职数而定(调动时须签订相关协议,不签订协议者取消录用资格)。

  5.学校班子成员报考须经任命机关批准。

  6.各校要把本通知迅速向全体教师传达,并将本通知转抄张贴于学校公告栏。

  7.监督电话:4821171、4865528。

  本文件所述内容的解释权归武平县教育局。


武平县教育局

2017年7月18日


武平县2017年城区学校教师缺编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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