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关注 | 武平县2017年城区小学招生方案出炉!
根据《义务教育法》、《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7年普高、职专、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计划的通知》和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有关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武平县城区小学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发文之日前父母(或父母一方)和儿童为招生辖区户籍,有合法房产(或有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的适龄儿童,实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
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监护人按向居住地片区小学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可延缓或免予入学。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二、招生计划和招生区域
学校 | 招生人数 | 招生辖区 (居委会或村) | 招生区域 |
实验小学育才校区(原实验小学) | 350 | 平川镇西城、河西居委会和兴南村、西厢村、城南村户籍 | 金叶大厦—政府路(财政局)—迎宾路(不含西进地产开发楼盘)—仁济医院门前大桥—文博园;彩虹桥—沿河西路—实验中学(含) |
实验小学鼓楼校区 | 200 | 平川镇西城、河西居委会和红东村、西厢村户籍 | 图书馆—政府路(县政府、广电大楼)—迎宾路(含西进房产开发楼盘)—仁济医院门前大桥—文博园—西环路205线;广电大楼—鑫华庭—鑫龙城—万佳小区、天和风景(含);北门坊城头岽以西。 |
进校附小 | 300 | 平川南门社区、河东社区、西城社区和河东片兴南村、城南村户籍 | 平川河以东—彩虹桥—东大街西面(电力大厦、辉业超市)—环城西路南面(住建局、县标)—平川路南面(至碧水公园大门),南至福祥小区、香樟小区,实验中学以南。 |
第二实 验小学 | 300 | 平川河西社区、河东社区和七坊、红东村户籍 | 图书馆—彩虹桥—东大街(发改局)—文音路—东环路(职专),七坊路—梁野大道两侧,城头岽以东,西至藤里。 |
实验小学河东分校 | 250 | 平川东城社区、南门社区和七坊、红东、城南、兴南村户籍 | 文音路—东大街东面(邮政大楼、农行、交通局)—环城西路北面(天新大厦、博爱医院)—平川路北面(吉祥加油站、龙洲车站、金港新城),平川路南面碧水公园大门以东—中凯国际—青云山。 |
第三实验小学 | 200 | 河西社区、东城社区和城厢镇园丁村户籍,及部分城区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 梁野山管理局以北、客都汇、幸福里小区、茶崴半小区,鑫龙城、天和风景小区以东—北环路—良种场,档案馆、社区医院,园丁村。 |
第二附小 | 300 | 城厢镇招生区域(含撤并学校)户籍、及部分城区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 南通村、灵通村、始通村、上东村、下东村、凹坑村、汾水村、金桥村、长居村。 |
三、招生办法
1.实验小学育才校区(原实验小学,下同)、鼓楼校区、第二实验小学、进校附小、河东分校招收持有片区内平川户籍(父母一方、子女)、有合法房产,两证所示的位置均在该校招生片区的适龄儿童。
第三实验小学招收持有片区内平川户籍(父母一方、子女)、有合法房产的适龄儿童,城厢镇园丁村户籍适龄儿童以及部分城区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第二附小招收父母(或父母一方)和子女具有城厢镇招生区域内户籍(含撤并学校区域)的适龄儿童以及部分城区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2.父母(或父母一方)和适龄儿童具有招生片区户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片内生:
①孙辈子女出生时,“三代”实际同户、同住,同时祖辈房产符合片内生条件的,并且其父母在另外片区没有住宅的。
②当户籍证与房产证所示招生片区不一致的实际住户,以房产证所示位置片区学校招生;二处房产的以现居住房产所在片区学校招生(学校核查或家长提供水电等票证)。
③居住集资房的应持有父或母有关单位证明和相关房产归属的原始凭证(财产产权公证书、购房合同及交房手续、公房分配或集资房手续等相应材料),且实际居住的;有合法的土地使用证、建设许可证且实际居住的;2016年4月1日至12月31日购买县城规划区新建商业店面、商场、办公用房等商业用房面积≥30平方米的个人,视同有房产。
④旧城改造拆迁户暂无固定住所的,以拆迁合同签定的安置房或安置地所在区域学校招生。城南村、兴南村、西厢村原始户籍村民子女按原规定片区就读学校入学(家长提供土地承包合同、林田证等原始户籍材料)。
⑤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子女(单位证明材料);国有企业行政事业编制内职工子女(单位证明材料);国有企业三年(含三年)期以上固定期限合同的职工子女(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单位工资基金名册、用工合同、社保缴费年度清单、公积金缴交年度清单);原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下岗后(父母双方持有下岗证)。无房产的按户籍地片区学校招生。
⑥法定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与委托或指定监护人共同生活的适龄儿童(提供相关法律文书),按委托或指定监护人所在片区学校招生。
⑦县造福工程安置户、保障性配租配售住房户、福建省金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房户以及双城帝豪苑、金港新城有备案购房合同但长期未交房的户主子女(含户籍未迁入片区户主子女)列入片区内招生(需提供相关的安置户房产证或安置文件,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文件和合同、购房合同、租金发票、水电等有关票证)。
3.政策性照顾: ①2017年县重点企业、项目及招商项目(以县经科局、重点办、商务局提供的企业名单为准)享受公共服务要求的董事长、总经理、主要股东以及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的管理人才的人员子女。②现役军人子女、部队转业安置人员随军子女和烈士子女(提供人武部或民政部门证明材料)。③国外户籍、港澳台籍适龄儿童。家长需持户口簿(护照)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教育局办理审批手续,按监护人户籍地或居住地学校招生。④本校教职工子女按自愿原则,可在任教学校或居住地片区学校就读。
4.实验小学育才校区片区内符合招生条件生源招生后有剩余学位,西进工程开发楼盘(中远上城、中央公园、新天地、华晟丽景、中盛豪庭、西进工程安置住宅小区等,发文公告之日前具有平川户籍、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的户主子女可在育才校区报名,若报名人数超过育才校区剩余学位数,则采取电脑派位确定,其余就读鼓楼校区。
5.以上所述招生后片区学校有空余学位,按以下次序分批次招生:①无房产,出生时与父母户籍同在招生片区的适龄儿童;②祖孙户口有房产的(祖辈房产或父母房产)适龄儿童;③未迁入户籍,有房产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④父母一方和儿童具有片区户籍的适龄儿童;⑤挂靠片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按户籍地址或房产地址所在片区学校报名。空余学位无法满足同一类生源顺序申请人数时,采取抽签或电脑派位录取。若所在片区学校学额已招满,则由教育主管部门调剂安排就读学校。
四、片区内新生报名
以实际居住地房产为依据,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片区小学报名,其中实验小学育才校区、鼓楼校区的片区招生对象统一在实验小学育才校区(原实验小学)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①户口簿;②房产证(或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契税发票);③有需要提供水电缴费证、安置文件、原始村民户籍、单位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城区各小学报名时间:8月6—7日。
报名资格复核时间:8月8—9日
符合招生条件名单公示时间:8月10—13日
实验小学育才校区剩余学位派位时间:8月13日上午9:00,地点在实验小学育才校区一楼多媒体教室。
五、城区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城区小学
1.申请就读学校。城区经商务工人员子女申请就读小学为第三实小、第二附小、东云小学、文溪小学、万安中心学校。各校服务区域招生结束后立即向社会公布可接纳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学位数。由家长到申请就读小学报名,原则上每学年申报安排一次。
2.招生范围。
第三实小接纳城区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就读范围为县城西环路敬老院、鑫华庭以西,鑫华庭—广电局—市民中心—农业局—南门大桥—交通局—博爱门诊部—吉祥加油站以北、平川路(碧水公园)以东—青云山店铺经商人员子女和城区务工人员子女。
第二附小接纳城区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就读范围为平川路(碧水公园)以西—县标—国土局—南门大桥—环保局—敬老院以南店铺经商人员子女以及城区务工人员子女。
东云小学、文溪小学、万安中心学校接纳就近居住或就近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3.报名时间:8月19--20日
4.报名程序:
①家长根据店铺位置、务工企业地点到申请就读学校领取并填写《城区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就读申请表》。报名条件:在县城规划区内有工商执照、实体店铺且经营半年以上的商户子女;有1年期以上劳务合同、缴交半年以上养老社保、工伤保险的派遣工、务工人员子女。
②家长提交材料:户口簿;城区范围内的企业务工人员子女提供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务合同,用人单位近半年工资证明和办理养老社保、工伤保险的证件材料;城区经商人员提供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实体店面使用权证(或使用权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2份。
③学校核验确认。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接纳数,由学校采取电脑派位确定,剩余人员则由教育局根据入学人数、分布状况和班生规模等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其他城区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学校入学。
六、其他事项
1.适龄儿童监护人需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规定片区学校报名,如实提供和填写各项资料(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提供虚假材料单位企业所出具的所有涉及招生材料均不予认定,并视为不诚信单位企业,影响今后该单位企业职工子女招生入学)。实行报名唯一性原则,不得跨片区多校报名。若跨片区多校报名,由教育局安排到有剩余学位学校就读。逾期未报名视为放弃该校报名资格,由教育局统筹安排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2.城区各小学要认真贯彻落实《武平县城区初中、小学、公办幼儿园阳光招生若干意见》,阳光招生、规范招生。各校成立招生审核小组和监督小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育局、纪检部门、学校人员和家长代表参加,同步审核报名材料,监督学校招生工作。
咨询地点:县教育局初教股
咨询电话:武平县教育局初教股 4860599
县教育系统纪检监察举报电话:4821772
武平县教育局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