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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经济为成都发展注入澎湃新动能

夜间经济一般是指从当日下午6点到次日凌晨6点所发生的以服务业为主的合法商业经营活动的总称,是城市经济在第二时空的进一步延伸。


夜间经济在我国的兴起和发展具有必然性:


一是随着自由职业者、加班、上夜班人数增加,夜间消费逐渐成为当代年轻人认可的一种休闲娱乐方式和时尚,夜间消费需求旺盛;


二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商家夜间供给能力提高,照明、交通等配套基础设施的完善,使夜间经济发展和兴起成为可能;


三是国际经济环境不稳定,经济下行压力增大,需要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由此,各地纷纷出台相关政策,推动夜间经济兴起和快速发展。



重要作用

发展夜间经济有利于促进城市消费增长


发展夜间经济有利于促进城市消费增长,其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


一是夜间经济发展提供更多就业机会,促进消费水平提高。


数据表明,伦敦夜间经济的发展为城市提供了130万个就业岗位。就业问题是基本民生问题,是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决定居民消费水平高低的主要因素。


一方面,夜间经济的繁荣通过延长经济活动时间,增加就业岗位,从绝对意义上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另一方面,夜间经济以服务业繁荣发展为特征,对劳动力的吸收能力大于其他产业,在相对意义上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加快夜间经济发展,促进对劳动力的吸收,增加社会就业,提高居民收入,促进居民消费水平提高。


二是夜间经济发展带动服务业繁荣,促进消费结构升级。


上海、天津、成都纷纷计划打造一批集美食、购物、运动、音乐、文艺、酒吧、观光等服务业业态为一体的夜间经济示范街、特色消费商圈、社区消费新场景等综合性夜间经济模式。


这种新型综合性夜间产品的推出和发展,一方面意味着服务业内部结构的优化和升级;另一方面意味着国民经济产业结构的升级和优化。产业结构的升级和优化是消费结构升级和优化的动力与基础。积极推动综合性多元夜间消费新场景发展,有利于推进产业结构优化,促进消费结构升级。


三是夜间经济发展延长消费时间,成为消费增长新突破口。


资料显示,美国居民有60%以上的休闲活动发生在夜间。夜间经济作为日市的延伸,又不仅仅只是日市的延伸,更蕴藏着巨大的消费潜力。


一方面,我国居民夜间消费需求保持在较高水平,这种旺盛的夜间消费需求体现在线上和线下。数据显示,广州服务业产值有55%来自夜间经济;《阿里巴巴“夜经济”报告》显示,21∶00-22∶00淘宝成交额占全天消费比例超过36%。


另一方面,我国夜间供给能力还有待提升。目前只有北京、上海、广州、天津、成都、重庆等城市开始规划并推动夜间经济示范点位建设,而这些城市基本上都是最近两年才推出综合性“夜游”产品,距离发展成熟仍有较大差距。因此,加快发展夜间经济,满足消费者夜间消费需要,有利于释放夜间消费红利。



主要挑战

产品品质、基础设施、城市治理等仍需完善


发展夜间经济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但其发展过程中仍然面临诸多挑战。


发展夜间经济需要有充足的闲暇时间。居民消费能力不仅指消费者实际货币支付能力,更包括居民消费的时间能力,即“闲暇时间”。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居民实际支付能力得到不断提升,消费者的夜间消费意愿不断上升。夜间消费以闲暇消费为主,要求消费者具有足够的闲暇时间。


《劳动法》规定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但还有大量公司推崇“996”工作制,严重制约居民的消费时间。在这种正常工作时间占据较大比例的情况下,居民夜间消费势必影响第二天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因此,如何平衡夜间消费和正常工作之间的关系,提高居民消费能力,是发展夜间经济面临的挑战之一。


发展夜间经济需要高品质产品支撑。发展夜间经济必须进一步提高供给产品质量和特色。我国许多城市自古以来就有以美食、赏灯、购物为主的夜市,但直到最近“大唐不夜城”“紫禁城上元之夜”“夜游锦江”等综合大型有地域特色产品的推出,夜间经济才显示出对消费的巨大推动作用。


整体来看,目前我国各城市夜间消费业态单一,产品供给同质化严重,呈现“千城一面”,缺乏吸引消费者的特色产品,阻碍夜间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发展夜间经济依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夜间经济需要完善的公共交通设施支持。晚上十点以后,伦敦地铁的运行速度可达白天的两倍,且部分线路周末24小时运行。我国许多城市地铁一般在晚上11∶30之前就停止运行,不够便利的出行条件影响居民夜间出行意愿,阻碍夜间消费潜力释放。


另外,发展夜间经济也需要城市照明的支持。支撑城市“夜游”的景点延长经营时间需要完善的照明设施以及夜间可见的景点导航标识等。


发展夜间经济对城市治理提出更高要求。城市治理水平的高低不仅是维护夜间市场秩序的重要因素,也是调节生产者、消费者、居民等各利益主体之间矛盾和纠纷的重要力量。


夜间经济中消费者是否敢消费、愿消费?商家提供的产品是否合规合法、质量过关?居民基本人身安全是否能得到保障?生产者、消费者和居民之间产生矛盾时,谁出面调解、怎么调解?小摊贩产生的垃圾、废水等环境卫生问题怎么处理?等等,都对城市治理提出更高要求。



政策建议

政府、商家、消费者等各主体积极参与


全面实施弹性工作制,保证居民进行夜间消费的时间。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是服务于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反过来又能更高效地推动经济发展。因此,增加居民闲暇时间,提高居民消费能力,从长远来看,对于发展夜间经济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一方面,政府出台相应政策,积极鼓励和推进企业实施更加有弹性的工作制度,完善带薪休假制度,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提高居民消费能力。另一方面,鼓励企业转变运营模式,减少工作时长的绝对延长,提升工作效率,协调员工休闲娱乐与工作的合理平衡,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统一规划、重点突出,提高供给质量。目前,我国夜间经济供给能力和水平不足,是限制消费需求释放的重要因素。一方面,可借鉴北京、天津、上海经验,以打造“夜京城”“夜津城”“上海味”为主题和特点,统一规划,形成一批合理布局、功能完善、业态丰富的夜间经济示范点位,满足消费者不同的消费需求,最大程度激发消费潜力。


另一方面,政府又应有所侧重,着重鼓励融入本地历史文化、特色景点、民俗的产品推出,凸显城市特色,具有特点的城市夜间经济业态和产品才是吸引消费者的核心要素。


完善城市配套设施建设,激发夜间市场活力。一方面,推动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的完善。在周末和节假日延长公交、地铁运行时间,增加贯穿城市重要景点、夜间经济示范点位的夜间旅游大巴路线,消除限制人们夜间出行的交通设施制约,推动夜间经济发展。


另一方面,发挥政府在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中的主体作用。利用公交、地铁站等空间建设便民生活服务设施,将现代科技与灯光照明相融合,照出城市之美,激发夜间市场活力。


完善夜间经济监督机制,维护夜间市场秩序。


一是设立夜生活管理人。借鉴荷兰阿姆斯特丹和上海的经验,设立“夜间市长”或“夜间区长”“夜生活首席执行官”,解决夜间经济中各利益主体的纠纷,维护夜间经济运行秩序。


二是加强夜间安全管理。根据城市情况适当在交通警察部门增加警察和巡逻站点,保障人们夜间出行的安全。


三是鼓励多方主体参与,实现共同治理。夜间经济治理不应该是政府单方面的努力,更应鼓励商家、居民、消费者等各参与主体积极参与,综合协调各方利益诉求与建议,推动夜间经济健康发展。


(作者:毛中根,西南财经大学中国西部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教授;龙燕妮,西南财经大学消费经济专业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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