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起成都“11+2”区域出租全部打表,不收返空费!
打车去温江、双流
再也不用表外加收返空费啦!
从28日起,中心城区出租车将正式互通融合,实现营运范围、服务规范、运价标准、考核标准和执法标准一致,融合区域内的巡游出租汽车可自由营运,并严格执行全域成都打表计费,杜绝表外另行加收费用。
关于“中心城区出租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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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11+2”区域
包含哪些区域?
具体包含: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
如何识别已纳入
融合区域的巡游出租汽车?
区域融合后,中心城区“11+2”区域巡游出租汽车车身颜色、车辆图案等外观标识保持一致,具体为:川A牌照、“青绿+亮银”车身,专用“熊猫”标志等。
运价标准是什么?
2019年10月15日起,成都市中心城区“11+2”区域巡游出租汽车已按各车型档次执行统一运价。
其中:捷达、爱丽舍、桑塔纳、1.6L速腾等车型起步价为8元,吉利EV450、1.4T或2.0L速腾等车型起步价为9元,起步价里程均为2公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应完成成本监审、调价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程序后,向社会公告实施。
成都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均已按照上述程序分别发布了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听证会公告。
区域融合后,
市民打车有什么变化?
区域融合后,中心城区“11+2”区域市民打车出行将实现全域成都打表计费,取消跨区营运表外加收返空费。
融合区域内,市民可自由选择巡游出租汽车打表计费乘车。
融合区域内打车到融合区域外(如大邑、蒲江等地),同样打表计费,表外不另行加收返空费,驾驶员返程不得驻点候客、巡游揽客,但可通过网络预约、电召方式返程载客。
打车遇到相关问题
如何投诉?
市民在打车过程遇到绕道、拒载、服务态度恶劣等问题,可向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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