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12000元!郧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来了
好消息!
郧阳区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即将开始办理
贷款政策和办贷时间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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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贷条件
(一)申贷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2.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3.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共同借款人为学生父母时,不作年龄限制;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 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 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续贷时,如未更换共同借款人,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6)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贷款额度
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
申贷流程
现场办理: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任何一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表》前往贷款办理现场。材料准备: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无需加盖公章)和办理人身份证原件1份;
« 所有借款学生(包括新贷和续贷学生)在现场办理贷款时所签电子合同为预签贷款合同。预签合同未经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最终审批同意,不能获得贷款。
办贷时间与地点
(一)续贷学生(以前年度获得贷款、继续申请的学生):
8月1日至8月4日:城关、谭家湾、杨溪、安阳、大柳、青曲、柳陂、茶店、青山。
8月5日至8月10日:白桑、南化、白浪、刘洞、梅铺、谭山、鲍峡、胡家营、五峰、叶大。
8月11日至8月17日:城关、谭家湾、杨溪、安阳、大柳、青曲、柳陂、茶店、青山。
8月18日至8月25日:白桑、南化、白浪、刘洞、梅铺、谭山、鲍峡、胡家营、五峰、叶大。
8月26日至9月1日:为错过规定办理时间的学生集中补办。
提醒:为避免秩序混乱、长时间排队等待,请续贷学生和新贷学生分别按规定时间申请贷款;因特殊原因可以提前办理。
郧阳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楼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7221851
邮箱:36325311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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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郧阳区融媒体中心
责编 / 雷曾玉
审核 / 曹忠宏 王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