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丨知乎招股书简析——从中国律师角度
2021年3月26日,知乎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随着2021年末《外国公司问责法案最终规则》的正式发布,美国上市的中概股危机进一步加深,伴随着这一系列事件,知乎选择在香港双重上市。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联交所”)网站[1]信息显示,2022年4月22日,知乎在联交所正式挂牌上市,而根据美国证监会(“SEC”)网站[2]信息显示,于此前一天(即2022年4月21日),知乎被列入《外国公司问责法案》项下的“被识别发行人”临时清单(Provisional list of issuers identified under the HFCAA),知乎需递交证据以自清单移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
相较于市场上对知乎选择香港上市的商业解读以及对其双重上市的关注,从中国律师角度,更关注其所采用的上市架构及业务资质方面的合规性。
本文主要从上市架构、业务资质及监管动态披露等与中国法律最紧密相关的方面对知乎的港股招股书进行解读/简析:
上市架构
根据联交所网站于2022年4月11日发布的知乎全球发售招股书,知乎是中国前五大的综合在线内容社区之一,更是全国最大的在线问答社区。
业务资质
根据知乎招股书监管概览及业务章节披露,知乎从事的业务涵盖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文化业务、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出版服务、出版物经营、教育培训及互联网广告相关业务;其业务资质的取得情况具体而言:
已取得的业务资质:
业务资质的其他披露:
知乎通过北京智者天下科技有限公司(“智者天下”)运营的知乎平台提供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但智者天下并不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但根据知乎招股书披露,经其中国法律顾问咨询互联网视听节目的主管机关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智者天下于全国网络视听平台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登记后可以提供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鉴于「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难以取得,并根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的规定[3],相关主体除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外,亦可以在履行备案手续后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知乎的这一处理思路可供类似背景的公司借鉴;
知乎尚未持有但正在申请「出版许可证」,目前通过委托持有「出版许可证」的第三方合作从事出版业务;
鉴于知乎用户发布在知乎平台的信息存在被认定为新闻信息的可能性,进而导致其提供的服务可能被视为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而被要求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而其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关于该等事项,知乎招股书相关章节披露如下: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 |
监管动态
鉴于近期中国政府密集出台了多项监管新规,特别是针对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安全以及境外上市相关事项接连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征求意见稿,知乎招股书也对该等监管动态做出了回应,具体而言:
鉴于知乎的业务类型多样,覆盖了TMT行业企业所从事的多项业务,其持有或所需的资质也为TMT行业企业的典型资质,对TMT行业企业香港上市架构搭建、业务及资质的分析较有参考性,因此,我们将其作为港股招股书解读系列之开篇。
后续,我们也会从中国律师角度针对行业较有影响力的TMT行业企业或热点港股招股书发布其他解读文章,欢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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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https://sc.hkex.com.hk/TuniS/www.hkex.com.hk/Market-Data/Securities-Prices/Equities/Equities-Quote?sym=2390&sc_lang=zh-hk
[2] https://www.sec.gov/hfcaa
[3]《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2015修订)第七条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应当依照本规定取得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或履行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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