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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深化检务公开提升检察公信力”研讨会在福州召开

2016-11-01 鼓楼检察 福建检察

10月28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检察日报社理论部、方圆杂志社、福州市检察院和鼓楼区检察院联合举办的“互联网+深化检务公开 提升检察公信力”研讨会在福州鼓楼召开。来自高检院、检察日报、方圆杂志社及全国各地检察机关的50余名代表围绕会议主题进行了热烈讨论和深入交流。



研讨会上,与会代表热烈讨论了深化检务公开的积极意义与经验做法。大家一致认为,“互联网+检务公开”是检察机关全面建设电子检务工程“六大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行阳光检务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公民知情权的必然要求,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与会代表表示,在大信息、大网络、大数据的背景下,检察机关要转变意识,强化“互联网+”思维模式;要架构“互联网+”公开平台,推进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公开;要科技强检,提升检务公开现代化水平。会议揭晓了由本报理论部与方圆杂志社《人民监督》专刊于2015年9月启动的为期一年的检察长谈“互联网+深化检务公开”征文活动获奖文章。


 

主持人:张建升  

检察日报社理论部主任



领导致辞↓


 

叶燕培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我们将以本次研讨会为契机,虚心学习借鉴各个先进院的有益经验和创新成果,牢固树立民主、开放、参与的互联网思维,充分发挥“互联网+检务公开”在检察公共关系建设中的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争取在平台建设、服务举措、组织督导和规范运作等方面创出新成效。



王振松

福州市鼓楼区委常委、副书记


通过这次会议的研讨交流,我相信一定能够推动检察机关进一步树立互联网思维,强化互联网平台建设,对增强检务公开效能、提升检察公信力亲和力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徐建波

检察日报社党委委员、人民检察杂志社社长


检察机关如何充分发挥移动互联网+在检务公开中的优势,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提升检察公信力成为当前检察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我们举办这个研讨会就是希望搭建一个平台,提供交流的机会,更重要的是,将研讨的成果及时总结,反馈于实践。



  


孙丽

检察日报社编委委员、方圆杂志社

公布征文活动获奖名单


“互联网+深化检务公开

有奖征文获奖名单

出炉啦!






前 方 高 能——


大咖来啦↓



1
 第一阶段主题发言


 

江伟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互联网+检务公开”是提升自身亲和力的有效载体,必须把检察环节各项便民利民举措融入其中;是打造检察公共关系的主阵地,必须着力汇整各项检察宣传资源和力量;是改进检察工作的有力契机,必须依托信息技术推动创新检察管理模式;是增进社会监督的重要平台,必须借助互联网充分倾听并回应群众诉求。


 

刘婕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办公室主任


运用”互联网+深化检务公开“,领导重视是关键,队伍建设是基础,完善机制是保障,形成特色是灵魂。内容为王,注重微博、微信、门户网站内容的原创性、独特性以及配图的和谐性,做好”人无我有、人有我新、人有我精“。



 

戴萍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重庆市北碚区检察院着力于资源整合、能力提升和机制创新,积极探索互联网环境下的检察工作新模式,让公众在参与中监督,在受助中认同,不断提高检察公信力。我们整合资源,搭建检务公开新平台;强化练兵,提升阳光检务能力;创新机制,接受监督中增强公信。



 

刘新义
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互联网已经融入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我们身处这样的大潮之中,每个检察人员都要牢固树立“民主、开放、参与”的互联网思维,推动互联网技术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提高全体检察人员运用大数据能力,提高司法效能和办案质量,提升检务公开的效果,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罗辉
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龙岩市检察机关主动顺应“互联网+检察”形势发展新要求,高点定位,统筹谋划,提升质效,推动检察新媒体工作上新台阶。紧抓三要点:一是高定位,抓规范,营造良好氛围;二是重策划,细运作,发挥规模效应;三是勤互动,深沟通,提升整体质效。


主题发言点评环节↓



 

孙灵珍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主任


互联网+检务公开,不单纯是把检务公开放到网上,它包含的意义一是跨界、开放和变革,二是重塑结构,三是尊重人性和人权,四是开放,连接一切。目前来看,互联网+检务公开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检务公开网阵之间的功能界定并不清晰,整体较为分散;二是检察院的检务公开以单向公开为主,如何进行双向互动,如何处理好检察宣传和检务公开的关系,如何利用互联网做到一站式服务。把这些问题都处理好,才能更好实现便民利民的目的。

2第二阶段主题发言

 

 

林秀冰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注重思考互联网功能多样化大势下检务公开的新作为,着力培养检察干警的“互联网+”思维,为进一步推行阳光检务奠定坚实基础。在进一步夯实传统检务公开模式的基础上,以开放包容的姿态主动融入互联网,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检务公开平台。检务公开的运作行为本质上是“信息资源发布——数据信息反馈——评价机制建立”的闭环体系。


 

许正胜

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发展分享经济,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检务公开作为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手段,必须把握时代发展脉搏,充分运用互联网载体,提高公开的实效。我们通过推动三个转变、建立三项机制、注重三个结合,着力打造””互联网+“检务公开新模式。


 

蔡勇

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互联网+检察”是新时代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已经成为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要善于打造便捷高效的“服务器”,加装检察宣传的“扬声器”,用活检民互动的“掌中宝”,增盖一站式服务的“阳光房”,畅通代表委员联络的“直通车”,着力构建多元化、立体化的阳光检察工作格局。



 

刘淑珍

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检察院

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主任


检务公开本身不是目的,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是检务公开最核心的目标价值,运用“互联网+”高科技信息技术,及时高效地发布检察信息,使广大公众全面、深入的了解检察工作,是检察工作取信于民的关键。建立“线上”“线下”融合机制,不空谈新媒体技术,让实地的公开平台焕发新活力,让互联网公开平台更接地气,让检察机关的检务公开呈现多元化态势。


 


董新艳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

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主任



在新媒体时代,如何实现”及时便民、开拓创新“的基本原则,如何对丰富、完善和优化检务公开的形式和路径,对检察机关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移动互联时代的宠儿,检务双微也可”双剑合璧“,达到1+1>2的问政实效。



 

邱景辉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厅案件指导处处长


深化检务公开要立足司法办案,在接受监督中凸显检察监督属性。以创新民事行政检察的公开内容形式为例,一是可以探索建立虚假诉讼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参与虚假诉讼中介组织及个人的惩治力度。二是可以探索建立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网上公告平台,建议和督促适格主体提起诉讼。三是推进抗诉案件和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案件庭审直播。四是开设“检察官提示”网上栏目,从检察角度进行释法说理和风险提示。



总点评环节↓



 

高云涛
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三局副局长


无论是提高检察公信力还是做好人民监督工作,利用互联网来深化检务公开都是非常好的手段。综合大家发言,我认为在扩大应用和解决问题上有几方面工作要做。一是在健全和完善检务公开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是及时更新思维和观念。三是建立统一的检务公开考评机制。四是提高包括队伍建设、技术人员还有检察官素质等方面的能力建设。




研讨会剪影↓多图预警,流量退散!


“互联网+深化检务公开”研讨会在榕举行


“互联网+深化检务公开”研讨会在榕举行


“互联网+深化检务公开”研讨会在榕举行



强化互联网+思维模式

架构互联网+公开平台

科技强检+检务公开现代化





本期责编 |鼓检小夏

策划文案 | 鼓检小夏

摄影 | 忠华

特别指导| 刘将军


转自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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