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扑下身子抓落实】晋江检察:首创“1+1+1”侦查监督新模式

2017-02-17 晋江检察 福建检察

编者按

开春以来,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相继召开,进一步明确了今年检察工作思路,部署了各项工作举措,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趁此东风迅速行动起来,撸起袖子加油干,扑下身子抓落实,各地迅速贯彻落实,纷纷推出各项有力举措,呈现出一幅幅忙碌火热的喜人工作景象。从即日起,本号特推出【扑下身子抓落实】系列报道,展现全省各地好做法、好经验,以实际行动向即将到来的全国“两会”献礼。敬请关注!

       2月13日,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长会议,会议提出2017年要做到“保安全、护稳定,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为贯彻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泉州晋江市检察院甘泽阳检察长提出,结合司法改革后的新形势,探索1派出所+1侦查监督工作检察室+1检察官“1+1+1”新模式,全面推开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工作。

       2月15日,晋江市检察院在深沪边防派出所设立侦查监督工作检察室,晋江市检察院陈紫凡副检察长、晋江市公安局蔡水抽副局长、晋江边防大队林顺明大队长共同为“侦查监督工作检察室”揭牌。 这是该院设立的第五个驻派出所侦查监督工作检察室,也是建立“1+1+1”新模式后设立的第一个侦查监督工作检察室。




深沪边防派出所

侦查监督工作检察室揭牌




      揭牌仪式结束后,晋江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和深沪边防派出所围绕如何更好地发挥“侦查监督工作检察室”职能召开座谈会。




       晋江市检察院自2013年开始探索建立了与公安派出所的监督联系机制,在促进公安派出所规范执法上取得了良好成效。


“两个意见”构筑监督模式



“四项机制”强化监督实效


1

建立刑事案件信息共享机制


检察官查询派出所办案信息


2

健全完善巡查监督机制


检察官到派出所进行专项检查


3

建立公检联席会议机制

公检联席会议


4

定期开展对派出所办案人员的培训

检察官为派出所办案人员开展专题讲座


        2013年以来,晋江市检察院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工作取得一定成效,通过信息共享、下所巡查、接受控告申诉等方式,全方位、多样化接收监督线索,切实提升了法律监督的效果。通过公检联席会议及定期对公安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有效提升公安民警规范办案、秉公办案、依法办案意识,促进公安派出所公正规范执法,提高了公安派出所干警的执法意识和执法水平。





文案 |   王璜瑜

  编辑 |   周鑫希  

            林慧虹

来源 | 晋江检察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