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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从严治检做法在全国检察机关作交流

2017-02-20 检察日报 福建检察

加强“一把手”监督、落实“两个责任”、牢筑“三条底线”、坚持“四项谈心制度”。在2月14日北京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福建省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朱隽代表福建省检察机关作了题为《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标本兼治,以完善制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经验交流。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出席了这次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新内涵和新要求,保持战略定力和政治定力,坚持标本兼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体系,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自觉接受派驻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当天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主任王松苗、刑事执行检察厅厅长袁启国以及福建等4个省级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经验交流环节上作发言。其中福建省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朱隽代表福建省检察机关作了工作交流,我们一起来看看福建检察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有哪些好的做法:


     

 坚持问题导向  深化标本兼治

以完善制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朱隽

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省检察院党组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监督重点,建立健全加强“一把手”监督、落实“两个责任”、牢筑“三条底线”、坚持“四项谈心谈话”等制度,以完善制度推进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以抓好“关键少数”为重点,盯紧“一把手”。省院党组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建制度,抓规范,严格“一把手”监督,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坚持制度明权,进一步落实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参加党组会、检委会、检察长办公会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注重决策规范,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强化对下监督,充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建立巡视全覆盖制度,完成对9个设区的市检察院党组的巡视,发现突出问题87个,提出整改意见23条,立案查处1件2人。

以夯实廉政责任为关键,强化“两个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各级检察院党组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来抓,细化责任分工,积极构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强化责任担当,连续14年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建立完善年度设区的市检察院检察长到省院述责述廉接受评议测评制度。严肃责任追究,促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仅2016年,全省检察机关就对10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

以规范司法行为为根本,严守“三条底线”。司法办案是检察权行使的集中体现,也是检察人员违纪违法的多发易发环节。为此,建立制度明界线,明确提出坚守廉洁自律、防止冤假错案、防范办案安全事故三条底线。严格监督拉红线,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和“回头看”,查析案件8000余件。深化检务督察,完善基层检察院考评机制,201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查处司法不规范甚至违纪违法检察人员33人。顺应改革固防线,着眼全面推进司法体制和检察机制改革,紧紧扭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建立司法过错责任追究等11项制度。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促进规范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

以抓小抓严抓早为常态,推进“四项谈心谈话”。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推进“四项谈心谈话”制度。善用谈心谈话抓小,全省检察机关2013年以来开展任前廉政谈话3523人次、信访提醒谈话447人次、谈话函询31人次、诫勉谈话304人,有效防止“小问题”酿成“大毛病”。及时查处问题,201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构共受理反映检察人员问题线索568件,初核497件,立案40件47人,结案37件44人,给予党纪检纪处分42人,其中第二种形态占73.8%。正反教育结合抓早,引导检察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内容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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