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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检察争创“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迎大考

2017-11-29 长乐检察 福建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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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厅副厅级检察员王伦轩,最高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首都师范大学雷达教授带领检查组一行,莅临福州市长乐区检察院,对该院驻所检察室申报第五届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工作进行实地检查。


1

听取汇报 检查考核

检查组听取了长乐区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创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情况的汇报和以及长乐区看守所基本情况的介绍。

检查组还查阅了长乐区检察院申报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的各项工作材料,严格按照检察机关规范化检察室考核评定标准的要求,详细检查了驻所检察室执法监督工作机制落实情况、人权保障措施、办公条件硬件配备、人员配置等。

长乐区检察院

驻看守所检察室


2

深入监区 实地查看

随后检查组深入监区,实地检查了看守所的监管秩序、食堂卫生、医疗设施及在押人员的生活保障等。

检查组通过实际操作,对监区的监控中心进行了检查,进一步了解看守所监管情况。


3

提出意见

高检院副厅级检察员王伦轩提出三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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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


作为上一届“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应在原有工作成绩上进一步巩固提高,力争此次通过高检院“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的考评。

二是


派驻检察室在切实抓好自身建设提升的同时,要充分发挥“新看守所、检察室、新的软硬件设施的作用,强化检察监督职能,帮助并促使看守所监管秩序与人权保障得到更大改善。

三是


“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全省派驻检察室工作的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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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 王竑

编辑 | 黄颖 王慧慧


来源:长乐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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