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检察广播】莆田检察:谁是真正的毒贩

2017-12-04 第29期 福建检察




欢迎收听《检察故事》。

今天我们通过一起案件来分辨一下:谁是真正的毒贩?


(请点击下面音频收听)


远在广西经商的王强,近日在南宁警方带领下,开车来到莆田投案,并要求检察机关解除对其刑事拘留的措施。王强供述:“他之前没有到过莆田,更没有贩毒。”但却有3位证人直接辨认出,他就是贩卖200多克冰毒,外号叫“四哥”的犯罪嫌疑人,而且还有录音为证。通常情况下,这两者证据足以证明王强就是犯罪嫌疑人。但在7天审查逮捕期限内,莆田市检察院却作出了不逮捕王强的决定。如果王强不是嫌疑人,那么谁才是真正的犯罪嫌疑人呢?

莆田市检察院带着这个疑问受理了此案。通过翻阅卷宗,侦查监督处副处长吴林娜发现,作为3位重要证人之一,卖作案工具宝马牌轿车给“四哥”的厦门二手车店老板傅光,他的指认笔录是在卖车3年后才制作完成的。吴林娜对这样一个笔录的客观性产生了怀疑,于是立即和侦查人员一起前往厦门。


检察官吴林娜:当时我和我们处长一起去傅光经营的车行,重新拿出辨认笔录给他辨认,然后他还是能够直接就辨认出是王强。


表面上看来,证人傅光的证词没问题,然而吴林娜仍然心存疑虑:在同类案件中,贩毒200克以上的嫌疑人主动来投案的几乎没有;而王强,从被网上追逃到投案自首的时间,相隔三年之久,这期间公安机关对贩毒打击力度非常大,但他依然能够在广西南宁经营旅店。更关键的是,王强告诉检察官,案发期间他人在南宁不在莆田,并且有房东可以作证。


检察官吴林娜:他说他在那个时间,身份证和驾驶证曾经丢失过,后来我就特意的去审查这个事情,发现说他来投案自首的时候提供的身份证,和毒赃的银行卡开户的时候在银行留下的复印件有效期不一样,也就是说他办理的时间点不一样,也就是说他真的办理过两张身份证。


在审查过程中,王强说,他的身份证和驾驶证曾经被盗,怀疑是被老乡黎伟偷走的。这让办案人员觉得有必要对这个黎伟进行调查。然而案件只有7天的审查逮捕期限,如果现在去广西核实王强有无作案时间的证据,显然不具有现实可能性。时间紧迫,办案人员调整了调查方向,开始重点对身份证被偷走的线索进行核实。



经公安网查询,确实有与王强同县、同镇、同年同月出生的黎伟,而且黎伟曾经被公安民警当场缴获冰毒124克、冰毒片80克。


检察官吴林娜:一查这个人就是有吸毒记录,而且直接能够查到,他在黑龙江已经被抓了。(记者:这个人是谁?)吴林娜:就是黎某。就是他(王强)说的这个黎某,确有其人,长相跟王强很像,而且里面还有个细节,也是驾驶一辆宝马车在黑龙江被抓到的。这些细节都是太巧了,所以你不得不联想到,王强可能真的是被冤枉的。


至此,案件开始发生反转,办案人员认为,黎伟冒用王强的身份证进行作案存在着可能性。但此时离审查逮捕期限只剩不到4天时间,如何证实这个新的判断是对是错,成为承办人员共同面对的问题。莆田市检察院第一时间要求公安机关重新对3位证人制作辨认笔录。由于跨市取证时间有限,侦查人员首先通过微信将包含王强和黎伟在内的12张被辨认照片发给车行老板傅光,让他重新进行辨认。


莆田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副处长吴林娜:因为原来的被辨认照片里面只有王强,那现在我们要加入这个黎某,两个人都在十二张照片里面,让他们重新制作笔录。刚开始的时候,他(傅光)就马上说是几号,就是说王强就是“四哥”,然后隔了几秒钟,不对,是黎某,然后还能够说出他觉得是嘴型的问题。他说,因为两个人长得实在是太像了,所以第一次辨认才会误认为是王某。“四哥”就是黎某,他很肯定地说。


就这样,证据发生了颠覆性翻转。为了进一步求证,吴林娜与侦查人员马不停蹄,一同前往福州监狱,将12张照片让曾与“四哥”同吃同住同吸毒的同案犯范江进行辨认。同样,范江也辨认出黎伟就是“四哥”,而不是王强。


检察官吴林娜:范江跟“四哥”的关系非常的密切,因为他就是直接向“四哥”购买冰毒的人,而且曾经他们同吃同住一个多月,所以说彼此之间是非常的熟悉,根据范江的笔录,就是他曾经看到“四哥”开房的时候,用的身份证的名字就是王强。


经过一系列核实调查,在审查逮捕期限的最后一天,莆田市检察院检委会研究决定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王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并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核实。



王强被确定为不是贩毒嫌疑人,那是否有充足的证据证明黎伟就真的是“四哥”呢?为了尽快掌握真相,在作出不捕决定后的第2天,吴林娜就与侦查人员分别远赴广西与黑龙江,进一步核实王强的时间证人,并提审了在狱中的黎伟,也找到了作案时的那辆宝马车,进一步证实黎伟就是“四哥”。


检察官吴林娜:我就跟公安说没关系,你让他(黎伟)写王强写二十个,这样子跟他在毒赃的银行卡留下的那个王强的字迹做比对,可以通过笔迹鉴定的方式来锁定是否是他,经过省公安厅的物证鉴定,两者的笔迹比对是吻合的,也就确认了使用身份证办毒赃银行卡的就是黎某,还有一条线索就是宝马车,他在这边(作案)的宝马车和在黑龙江的宝马车是同一辆宝马车,所以这两条线就是确认他就是“四哥”。


至此,所有证据完整地证实了真正的“四哥”就是犯罪嫌疑人黎伟。法院最终判决黎伟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000元。



检察官吴林娜说,这起案子的反转应了那句老话——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我也是一个工作了十几年的老检察官,但是这个案件对我来说震动特别的大,我只想说只有认真再认真,只有谨慎细致,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要充分的重视犯罪嫌疑人辩解的每一个细节,才能从蛛丝马迹中,从纷繁复杂的事实中发现出客观的真相,然后才能做到不放过每一个罪犯,不冤枉每一个好人。


感谢收听本期检察故事,我是昂哥,下周六12:00再会。


敬请关注

《检察广播》


Fm1036福建新闻广播全新周末单元(每周六12:00)首播

福建检察微信公众号制作编发

FM103.6福建新闻广播简介: 

FM103.6福建新闻广播的前身是福建人民广播电台,在八闽拥有最坚实的收听基础,是福建省广播最具权威和影响力、覆盖范围最广、历史最悠久的主频率,是“金长城传媒奖”2015年、2016年中国十大影响力广播电台。福建新闻广播拥有强大和专业的新闻记者资源,多次获得“中国新闻奖”和“福建新闻奖”殊荣。2014-2016年度依据权威央视-索福瑞收听调查,FM103.6福建新闻广播连续三年位列全省覆盖收听率第一。


点击下方收听更多【检察故事】


第1期:听得见的忠诚担当

第2期:专办大要案的“行家里手”

第3期:在守望正义中凝炼国家公诉力量

第4期:一次特殊“家访”

第5期:润泽心田的未检“刺桐花”

第6期:青春行正义,热血铸检魂

第7期:一封写给检察长的求助信

第8期:别样青春铸就公诉力量

第9期:让不说谎的“证人”说话

第10期:护航精准扶贫的“宁德检察模式”

第11期:呵护蓓蕾,做麦田的守望者

第12期:“传奇”经历写忠诚

第13期:法律监督的捍卫者

第14期:我们的“发哥”

第15期:公诉席上的那份庄重

第16期:不忘初心,披荆斩棘护发展

第17期:守望正义 山区小院里的公诉人

第18期:一名年轻的老公诉人

第19期:刑事司法最后关口的守卫

第20期:办理一个案件,挽救一个孩子

第21 期:弘扬检察工匠精神,将公平正义溶入血液

第22 期:王琤:与时间赛跑的“女捕快”

第23期:曹永康: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第24期:张鹏:“不务正业”的全国优秀公诉人

第25期:”消失“的6000元

第26期:潘森林:三个“百分百”的坚持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