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筑梦碧水蓝天的三明生态检察样本

2017-12-28 三明检察 福建检察


绿水青山,蓝天白云,让百姓共享绿色发展、幸福安详的中国梦,三明检察为此奔忙,在实践中打造“区域联动、部门协作”的生态检察三明样本。



风光秀美、山水如画是三明的标签,

保护生态、服务民生是我们的承诺。



近年来,三明市检察院主动融入市委“念好发展经,画好山水画”工作主题,积极探索检察机关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新实践,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理念落实到检察工作之中,服务三明生态文明建设,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提供法治保障。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黄小晶视察三明生态检察工作


强化法律监督  夯实绿色发展基础


12月14日,三明市检察院驻市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正式挂牌成立。目前,全市12基层检察院个派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已全部挂牌设立,实现两级检察院全覆盖。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三明市检察院把建设生态文明工作放在突出地位,主动更新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三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细化服务生态文明建设18条措施。


加强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利用“两法衔接”平台,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信息共享,以经常性约谈或实地查看的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形成齐抓共管,推动生态环境问题切实整改。



同时,加强检察机关各部门间协作,立案查处流域污染执法背后的贪渎案件,震慑、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严格履职,严防死灰复燃。三元区检察院办理某化工企业污染环境案,不仅依法追究企业主的污染环境刑事责任,还追究三元区环保局副局长等3人环境监管失职罪,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加强生态检察监督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决定》,从地方立法上支持生态检察工作,助力检察机关开展专项监督。该院“生态检察 · 服务民生”工作先后被三明市委评为“最佳服务举措”和“党建服务品牌”。



今年以来,三明市检察机关依法批捕涉林刑事犯罪案件57件70人,起诉133件206人,批捕破坏土地、矿山、河流等领域犯罪案件7件10人,起诉13件15人,监督行政机关立案13件22人。


区域联动机制  撑起生态保护伞



清晨漫步在沙溪河畔,河水碧波如练,清风徐来,两岸杨柳依依。水是流动的,如果下游治理,上游继续污染,这样的美好生活和美景还能维持多久?这是广大群众所担忧的问题,更是检察机关需要致力破解的难题。



三明市检察院以问题为导向,把整治重点河道流域污染作为切入点,探索建立具有三明特色的“部门协作,区域联动”跨区划流域治理工作机制,形成跨地区检察院相互协作、互相支持,分段治理、区域联动、整体推进机制,为巩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成果提供法治保障。



在三明市检察院督促下,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也加强区域联动,对辖区流域生态构建全覆盖监管网络。探索跨地市区域联动,今年5月,大田县检察院、尤溪县检察院分别与泉州市德化县检察院建立跨区域生态保护联动机制,“部门协作,区域联动”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拓展与延伸。



在国家环保部、中国法学会等单位主办的“生态环境法制保障制度创新事例”评选中,三明市检察机关“全程督办辖区河道流域综合治理探索”和“以‘法律之手’守护泰宁旅游生态环境”分别被评为最佳事例和优秀事例。


修复受损生态  做好环境优化“加法“


三明市检察院扎实推进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从零突破到全覆盖,近两年来已提16起公益诉讼,挽回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为全国、全省开展生态领域公益诉讼探索出成功经验。



三明市检察机关积极推行“补植复绿”做法,用好用活《生态修复令》,让生态修复工作落到实处,泰宁、大田、永安、沙县等地检察院发出全省首批生态修复令7份。既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又让昔日的破坏者变成如今的修复者,帮助群众提升生态保护意识,推进美丽三明建设,让百姓拥有一个山青水秀、天蓝地绿的美丽生活环境。



今年来,三明市检察机关共督促“补植复绿”林地470多亩,督促缴交生态公益补偿保证金14.98余万元,清除违法堆放危废物品240余吨,关停非法排污企业9家,取缔非法采砂点49处。




来源:三明市人民检察院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