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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2017】秀屿检察:踏石留印,又是一年回首时

2017-12-29 秀屿检察 福建检察


12月27日上午,秀屿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开幕。


12月28日上午,吴丽仙检察长向大会作区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秀屿区检察院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工作取得稳步发展,获得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先进集体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优秀组织奖全省检察先进集体等荣誉。



一年来,我们聚焦中心大局,重保障优服务


安保维稳突出责任意识。 办理党委、人大及上级交办件8件,排查化解疑难复杂信访积案6件,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3人,发放救助资金人民币13万元;在金砖会晤筹备、服务和保障工作中,因表现优秀受到省委省政府表扬1人


司法办案突出民生民利。 协同食药监督、国土等8家单位,开展专项检查2场次,监督移送2起污染环境案件;对涉及矿区欠缴生态恢复治理保证金、未履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义务和国土闲置等问题提出4件纠正意见,均督促履职到位。


保障经济突出主动服务。 开展“预防邮路”志愿服务活动2场次,向社会提供投标投标、政府采购等行贿档案查询543件,提供法律咨询、送法进企业等司法服务6件次,依法办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1件11人


一年来,我们聚焦检察主业,重举措有实效


刑事检察监督重在公信有力。 受理各类案件722件,其中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82人、提起公诉381人;发出检察监督文书15份,监督立案1件1人,纠正漏捕7人,追诉漏犯20人,追诉漏罪5件,提出或提请抗诉3件3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29件,立案23件并建议变更强制措施或予以释放22件,现已采纳21件


民事行政检察重在精准公正。 推进“基层民行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针对执行款未及时发放、参与分配请求未及时提出等问题,办理执行监督案件14件;针对程序违法或瑕疵等问题,办理审判诉讼违法案件4件;针对行政不作为等,办理行政督促履职案件17件,发出调查提纲8份。持续加强对再审案件的审查强度,共办理再审检察建议5件。破解的一起虚假诉讼,获得全国“基层检察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优秀案件”


社会综合治理重在预防先行。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批准逮捕10人,不起诉38人全市首家开展公开听证微博直播、全省首家开展网易视频网络直播公开听证会,网络点击量达17万多人次;开展心理矫治和社会化帮教2名未成年人,组织干警受聘为14所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2名女检察官取得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与区妇联、关工委等开展了“关爱女童、预防犯罪”、“反对家庭暴力”“大手拉小手”系列活动,积极参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


一年来,我们聚焦改革重点,重细化抓落实


稳中有进,侦防工作衔接有序。 面临司法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双重任务,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截止11月5日,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0件11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8件8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件3人,涉案金额440多万元,共促成6名在逃职务犯罪人员归案。共开展各类预防活动27场次,参与人数1000多人,着力打造集“法律五进”、廉政警示、释法说理、干部培训、治安综合治理、服务非公经济为一体的法律服务平台。


科学合理,分类管理扎实推进。 对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进行了归类定岗,科学设置办案组织,改革内设机构,重点向业务部门和办案一线配置。坚持扁平化管理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统筹考虑办案数量质量效果和工作绩效,制定员额检察官绩效考核机制,完善司法人员档案记录,促进案件质量,提高办案效率。


创新引领,执法办案规范高效。 坚持“一个放权”,主动调整检察官权限,厘清、细化检察官责任清单,积极赋予检察官司法能动性。强化“三重监督”:动态监督,全面推进网上办案,发出流程监控通知102件,加强对办案过程的严格监控;常态监督,常态化开展案件日常评查103件,占案件总数14.2%,加强对案件质量的严格管理;专门监督,发挥检察委员会作用,组织研探51次134件,加强对重大疑难案件的严格指导。

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市首家探索实行公安局长列席检委会制度,相关经验做法得到上级领导肯定;全市首家对诸如危险驾驶的类案如何规范侦查,牵头建立联席会议,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


一年来,我们聚焦综合素质,重严实树形象


提高政治站位讲求“以正为本”。 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两提升五过硬”建设活动,把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作为经常性教育的基本内容,引导党员干警坚持学做互进、知行合一,对标“四讲四有”、“四个合格”,努力培养全院干警奋发向上、争先创优的精神面貌。共有集体和个人荣获市级以上表彰28人次,其中国家级表彰17人次、省级表彰7人次



提高人才素质讲求“以能为先”。 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技能竞赛和参与评比入选各级检察业务人才库,不断提升综合能力。组织开展“百案评议”、公检法联席会议、案件论辩、庭审直播等活动10多场次,通过青年工作委员会、读书沙龙、岗位练兵等,引导全院形成浓厚的学思氛围。进一步强化选贤任能的用人导向,提拔任命1名正科级干部、2名中层副职,人才梯次更加科学合理。


提高从严治检讲求“以责为导”。 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统筹抓好班子成员与普通干警两个层面的“一岗双责”,认真开展“四项谈心谈话”,共组织平时谈心谈话207批次、任前谈话3人。强化常态化预防举措,严密“八小时以外”监督,开展“学制度、用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专项检务督察,针对公车管理、“三公经费”使用、执法办案等方面开展检风检纪督察31次


踏石留印、抓铁有痕,过去的一年记录着每一项工作落地的印记和荣光;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将更加凝心聚力、奋力拼搏,为开创港兴业旺富美秀屿建设新局面,为实现党的十九大描绘的宏伟蓝图而努力奋斗!


来源:秀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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