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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建宁县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挂牌

2018-01-05 建宁检察 福建检察


为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检察机关与河长制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的协助配合,监督制约,进一步构筑工作合作力,2017年12月27日,三明市建宁县人民检察院派驻县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挂牌成立。


图:建宁县检察院姚建辉副检察长与县水利局柯国华局长共同为派驻检察联络室揭牌




派驻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是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健全生态环境领域“两法衔接”,长效深入推进建宁县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的重要措施。

守护绿水青山

他们在行动

与河长制办公室人员召开联席会议

此派驻检察联络室主要针对重点区域、重点问题,部署开展专项行动,明确了互通信息监督移送,立案监督,提前介入,环境公益诉讼等“九项该工作制责”,建立了联系会议、列席会议、宣传普法、考核考评的“六大工作机制”,为完善涉河涉水犯罪案件提供新模式。


开展河道巡查工作

派驻检察干警与河长制办公室人员一道深入河道防洪堤施工现场,开展流域生态环境巡查,共护我县流域“水清·河畅·岸绿·景美”。


坚持1+x工作

图:派驻检察干警在派驻检察联络室开展工作。

派驻检察联络室由建宁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科指定一名科室负责人及一名检察人员专门负责,每周定时派驻至少半个工作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增加派驻工作时间。


建宁县检察院将加强与县河长制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协调配合、监督制约,聚焦涉河涉水领域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及群众关注问题,联合开展环境保护综合治理,推动执法信息资源互通互享,形成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的整体合力。

同时,建宁检察院还将以当前正在开展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为契机,充分依托派驻检察联络室平台优势,密切配合,互促共进,协力推进我县流域水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上新台阶。

文案:陈建飞

编辑:余芳莉

校对:陈为铿

摄影:汪健

部分图片来源网络

来源:建宁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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