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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福建未检荣获五一巾帼标兵岗

2018-04-04 省院未检办 福建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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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创佳绩!福建未检荣获五一巾帼标兵岗



2018年3月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未检组被福建省总工会授予“福建省五一巾帼标兵岗”荣誉称号!

2018年3月29日,省院公诉二处副处长、未检办副主任王曦代表公诉二处未检组领奖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未检组肩负着涉未成年人犯罪重特大刑事案件的二审法律监督工作,同时负责指导和推进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它是一支全部由女检察官组成的队伍,这支队伍积极响应巾帼建功的号召,以极大的干事创业热情,争创一流业绩,涌现出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十佳公诉人黄雯同志等先进典型人物。在省院党组坚强有力的领导和机关党委具体指导下,公诉二处未检组突出履行未检特殊职能与发挥未检党员队伍先锋模范作用有机统一,创建“未检先锋”支部品牌,以党建带队建、促工作、促成果,彰显未成年人检察特色,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未检工作是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施行以来的工作重点和难点,公诉二处未检组的女检察官们迎难而上,调研足迹踏遍九地市大半数县区,指导、推动全省未检工作快速发展。

一、加强队伍和机构建设,专业化、规范化程度显著提高

省院公诉二处未检组抓住司法体制改革的契机,积极推动未检专门机构建设。截至2017年底,全省共有73个院设立独立未检部门,占全省检察机关的比例由司改前的63.4%提升至78.5%,共配备专、兼职未检干警308人,专业化建设成效明显。

省院公诉二处未检组深化未检品牌建设,大力推动我省未检团队的培育与发展。其中泉州市未检“刺桐花”团队作为全国未检团队的优秀代表入选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两会的工作报告。


二、贯彻宽严相济,保护性办案质效明显提高

省院公诉二处未检组指导全省未检部门在司法办案中秉持特殊保护理念,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强化“少捕、慎诉、少监禁”意识,宽容而不纵容,从有利于教育挽救出发妥善办理各类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狠抓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的落实,充分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合法权益。上图为未检干警开展亲情会见。

开展全省未检案件质量评查,切实提高办案质量。高检院评查小组在我省实地考察后,认为我省未检案件质量总体状况良好,办案程序规范,并对专业化建设予以高度肯定。


三、坚持双向保护,未成年被害人救助力度进一步加大


省院高度重视未成年被害人的权益保护,有力督办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拐卖儿童、性侵幼女等案件,严厉打击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上图为省院公诉二处未检组指导高检院挂牌督办的特大拐卖儿童案件办理。


注重未成年被害人的救助工作,2017年全省未检部门共为未成年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金额76万元,通过专项基金发放救助金额7万元,有效帮助了73名未成年被害人,并通过心理疏导等多元化方式,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全方位的保护救助。图为省市两级未检干警前往福利院看望被解救的被拐儿童。


四、延伸检察触角,社会化支持体系更加完善

省检察院与团省委会签了《关于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引入青少年司法社工的意见》,在全国范围内,首次从省级层面将青少年司法社工引入未检工作,并召开全省未检工作现场交流会,在全省范围内推进该项工作。


省院积极推动涉罪未成年人帮教体系建设。截至2017年底,全省共建立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基地或帮教基地389个,帮教涉罪未成年人1654名,其中1293人经帮教后重新就业、重返校园或考上大学,社会化帮教进一步拓展。

五、聚力精准普法,预防犯罪工作取得新进展


省院公诉二处未检组精心组织“法治进校园”全省巡讲活动,上图为女检察官们参与全省巡讲活动。截止2017年底,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共开展巡讲2310场,覆盖学校1719所,受教育师生119万余人,发放法治宣传册50万余册,“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供稿:公诉二处、未检办

编辑:陈健玲、魏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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