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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鉴|强龙难压地头蛇?这9位村民以威胁手段强揽工程被判刑!

2018-04-12 浦城检察 福建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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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以威胁手段强揽工程被判刑




基层案讯


为谋取暴利,通过威胁等手段,强揽工程,终被判刑。4月3日,经浦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分别判处曹某等9人1年至1年8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庭审现场

      2017年4月,浦城县太平村村民曹某等9人,采用语言威胁等方式,以高出市场的价格,向在当地施工的福建省三安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强揽村升压站土方工程,并完成工程中挖土及清淤部分,工程金额为99000元,造成业主方损失33000元。2017年5、6月,曹某等人继续以阻拦工地施工、运输等方式,以高出市场的价格向江苏省立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强揽光伏工程中管桩运输、铁丝网建设、电缆沟挖掘等工程,后因群众举报,未能得逞。案发后,曹某等人主动投案自首。





法律规定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曹某等人的行为构成强迫交易罪,且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遂作出如上判决。


检察官提示

    任何人都应自觉遵守维护市场的公平秩序,强揽工程,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是犯罪行为,不仅难逃罚金刑,更难逃的是牢狱之灾,得不偿失。



本期文案: 夏海淼 何章园

本期编辑: 陈   琴


转自浦城检察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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