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全国29家法治媒体40余名记者采访新罗生态检察工作

2018-04-19 新罗检察 福建检察

福建正能量  检察好声音欢迎订阅福建检察微信号!




4月18日,2018年全国省级法制(治)报社长(总编辑)年会暨“平安建设看福建”采访团的29家法治媒体的40余名记者前往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检察院参观报道该院“三化一专”生态检察工作机制及河道检察官制度。


相关链接:新罗生态检察|为青山绿水代言



新罗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灿生向带队前来的龙岩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郑奕玲及记者朋友们介绍新罗区检察院工作情况。



生态资源检察科干警向记者们介绍近年来生态检察“三化一专”工作机制和河道检察官工作主要开展情况。据了解,2016年至今,新罗检察共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81件141人,立足检察职能办理法律监督案件27件。其中,办理补植复绿案件18件28人,督促案件当事人缴纳生态恢复补偿金532259.4元,恢复植被437.15亩,居全市首位。



“数据真实反映我们新罗区到底有多‘绿’,森林覆盖率78%、绿化程度90.7%,是重要的生态城市建设区……”在讲解员的介绍下,采访团记者在该院大厅饶有兴趣地研究起展板上的数据、案例和图片。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干警向记者们讲解未成年人检察“3+1”工作机制。据了解,2016年以来,新罗区人民检察院将实践探索与制度创新相结合,紧紧抓住执法办案的三个重要环节,牢牢把握案前围绕预防教育,案中突出保护救助,案后贵在跟踪帮教的理念,探索构建案前 “三预防一专项”,案中 “三亲历一提前”,案后 “三跟踪一推动”的未成年人检察“3+1”工作机制。2017年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在“平安建设看福建·新罗区生态检察工作采风会”上,李玉岩副检察长对采访团的来访表示欢迎,并由生态资源检察科介绍了落实河道检察官制度推动形成“四个常态化”上初步取得的成效。






        


期间,记者们观看了新罗检察《生态检察守护绿水青山》专题片。





在深入了解后,记者们关注到新罗区检察院生态恢复性司法实践的成果,2016年以来至今,办理补植复绿案件居全市首位。不是“一诉了之、一捕了之”,而是将行为人认罪悔罪和补植复绿情况,作为决定不起诉或量刑建议的参考情节,达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真正做到可借鉴、可推广、可实践。


此外,新罗区院的“河道检察官制”也成了记者关注的焦点,记者们认为“新罗区检察院很好地做到打击和预防相结合,做到生态检察工作想在前、做在前、走在前,让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成为老百姓的宝贵财富。”




李玉岩副检察长、政治处邱颀主任分别就记者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答。





最后,龙岩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郑奕玲就近年来龙岩市平安建设和生态资源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进行简要介绍。同时,肯定了新罗区检察院生态检察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编辑:黄妍  傅宗泽


供稿:新罗检察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