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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检察 2018-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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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组织人员前往福清市财政局就关于国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进行专题调研,期间特别邀请福清市检察院检察官列席调研会议。检察官为何列席政府财政专题会议?原来,这次专题调研会议的启动,是源于福清市检察院的一份检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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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5日,福清市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村干部为增加村财政收入,将已经修建完成的工程,采取项目更名,并伪造工程承包协议书、村民筹资筹劳登记表、工程款结算凭证等材料的方式,多次骗取国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款50余万元的案件。2018年2月9日,该院以贪污罪(未遂)依法对该村五名村干部进行相对不起诉处理。案件虽已办结,但检察官蔡烽却陷入了深思,如何维护国家专项资金的安全,相关部门在监管环节如何更有作为,守好政府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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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详尽、客观地梳理本案中反映的问题,检察官蔡烽带领检察官助理郑跃、周蓉蓉分别走访了福清市龙田镇财政所、福清市财政局农综科,并向相关的负责人员了解情况,并进一步查阅了近几年奖补项目的资料审核、工程验收、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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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9日,福清市检察院正式以书面形式向福清市财政局、龙田镇财政所提出了堵塞漏洞、防范风险的检察建议,建议财政局在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中严格审核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加强对财政奖补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大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采取措施追回被骗取的财政资金;财政所认真审核申报资料及凭证的真实性、可靠性,充分发挥就地就近监管作用,加强对财政奖补项目实施、验收、资金拨付及使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建立相关监督机制,落实监管制度,杜绝此类现象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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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会上,调研人员通过检察官蔡烽的介绍,了解了案件事实,认真听取了办案过程中发现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充分肯定该院检察监督工作,同时要求相关部门认真研究检察建议的落实整改措施,认真开展整顿工作,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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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田镇财政所、福清市财政局先后将下一步整改措施反馈福清市检察院。龙田财政所表示要通过切实深入学习、提高业务办事水平,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内部监管(具体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定期自查自纠、开展绩效考评)等方面积极作为,加强监管;福清市财政局表示因相关资金已被支出使用无法收回,拟通过2018年年终财政上下级决算予以扣回,下一步将加强资金监管力度,分别从加强申报环节审核、加强实施过程监管、加强项目验收工作、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一事一议”开展项目实地抽查验收,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制度。


















转自福清检察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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