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莆田检察 2018-05-29

福建正能量  检察好声音欢迎订阅福建检察微信号!

未检之星

【编者按】火辣辣的夏天和暑期即将来临,这是一个青春飞扬的季节。在检察机关,有一个专门教育和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简称“未检”),近年来,在未成年人检察官的赤诚守护下,涉罪的失足问题少年得以重回正道,受欺凌侵害的孩子得到法律的保护,无数个家庭重新看到未来和希望……为展示未检工作,呼唤社会关注,福建检察新媒体与福建法治报联合推出【未检之星】专题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做事踏实认真,是莆田市检察院未检干警陈霞给许多人的印象。从检6年来,陈霞始终严格要求自己,细致入微地完成每一项工作任务。因为在陈霞眼中,未检工作虽平凡,但需要爱心、耐心和坚持。于平凡处下工夫,是陈霞不懈的追求。


进校园宣传法律知识

细致宣传护花蕾


“每次看到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都会觉得很心酸,很惋惜,他们的人生才刚开始绽放,就因为无知或者冲动,伤害了别人也伤害了自己。”陈霞常想,如果他们在行为时已经知道这样做是违法的,是犯罪的,他们还会去做吗?如果他们清楚地知道他们莽撞的行为将会让他们失去几个月、几年甚至更长时间的自由,他们还会去做吗?答案往往是否定的。知法守法尊法,只有知晓法律,才能做到遵守它、尊重它。


因此,陈霞觉得对青少年进行普法教育意义重大,只有让他们明晰法律规定,才能不触犯法律底线,让他们懂得如何自我保护,才能避免来自外界的侵害。


莆田SOS国际儿童村、辖区小学、幼儿园的孩子们清晰地记得陈霞姐姐经常利用工作之余,为他们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教会他们行为的边界以及在日常生活中如何防范侵害、自我保护。


“我现在知道,不能让人随意碰触自己的身体!”莆田SOS国际儿童村小陆说。


“除了传统的宣传方式外,陈霞还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法治宣传。”莆田市检察院未检部门负责人肯定地说。


针对青少年喜欢玩手机、用微信的特点,陈霞以真实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例、数据、保护未成年人的方式等为基础将内容较为正式、严肃的文章以青少年易于接受的叙述形式编辑成微信文章在莆田检察、莆田政法委、省检察院、省政法委等单位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发表,宣传的范围和效果更加扩大。


在SOS儿童村开展关爱儿童宪法伴我成长志愿服务活动

细心之处显真情


陈霞喜欢并积极参加莆田SOS儿童村系列志愿活动,为儿童村的孩子送去爱心和温暖。因为每一次志愿活动,都给了陈霞和孩子们一个深入了解的机会。


“了解是教育的前提。只有更好地了解他们的想法、特点、心理需求,才能更有针对性地对他们进行教育。”陈霞说。


在志愿活动中,陈霞就像孩子们的大姐姐,不仅和他们玩游戏,还时刻寓教于乐,以游戏的方式使他们了解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事是被鼓励的,什么事是被禁止的,从而在他们心中竖起一道小小的防线,也增强了他们自我保护、抵御犯罪的能力。


“公诉乃仁术”,未检工作尤其如此。除了指控犯罪,心细的陈霞还格外关注未成年被害人权益的保护。不久前,在办理一起性侵未成年人的二审案件时,上诉人始终不认罪,案件证据也存在瑕疵和矛盾。为了查清案件事实,陈霞实地查看案发现场,到被害人家中取证,仔细听取了被害人及其母亲、周围邻居等相关证人的意见,获取了新的证据,有效排除了证据上的矛盾,驳斥了上诉人的不合理辩解。但陈霞并没有止步于此,在取证的过程中她了解到被害人在案发后一直未能走出心理阴影,巨大的心理压力和心灵创伤对她的学习和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为此,陈霞在征得被害人及其母亲的同意后,积极联系心理咨询师,为被害人提供心理救助,取得了良好效果。


正是凭着在平凡处下工夫的追求,陈霞先后获得全市检察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市级“优秀公诉人”、全市第二届优秀公诉人律师论辩赛 “优秀论辩奖”、全国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 “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恪尽职守也是奉献的一种方式,我将在未来的日子里,继续风雨兼程,尽心尽责。”陈霞坚定地说。


参加莆田市第二届优秀公诉人律师论辩赛



制作:莆田检察报道:福建法治报记者 陈琦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