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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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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外!号外!由光明网主办,中央政法委信息中心、中央网信办移动局、光明日报社、公安部宣传局、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指导,新浪微博、今日头条、清博大数据支持的第五届全国政法系统新媒体应用案例推选活动,在前期推荐和筛选的基础上,5月24日正式推出公、检、法三个系统各30个候选案例进行全网投票,活动将根据网友投票和专家评审,最终评出全国政法系统“十佳新媒体案例奖”(10名),欢迎广大网友投票!

我们6个单位入选

据了解,本次推选活动依托大数据分析和研判,参评条件非常严格,只有在2017年度新媒体各项综合数据排行进入公、检、法系统前30名的单位才有资格参加推选。福建检察机关去年新媒体工作成绩突出,共有6个单位的新媒体综合数据进入全国检察机关前30名而获得此次推选活动参评资格(全国检察机关中入选最多),这6个单位分别是:

1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投票请勾选检察系统第25个)

2福州鼓楼区人民检察院

投票请勾选检察系统第16个)

3福州晋安区人民检察院

(投票请勾选检察系统第20个)

4福州马尾区人民检察院

(投票请勾选检察系统第15个)

5莆田市人民检察院

(投票请勾选检察系统第5个)

6漳州龙文区人民检察院

(投票请勾选检察系统第21个)

投票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如下: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进入投票链接

(或点文末“阅读原文”进入)

在投票页面点击候选单位名称,即可打开阅读和了解该单位呈报的新媒体应用案例作品


投票时间:5月24日14时至5月30日17时

投票规则:每个微信用户一天最多投票一次,每次投票不限单位数量。


注意:投票页面分公、检、法三个系统,投票前请记得先点击最右边第三个图片切换到检察院系统。


敬请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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