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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女神丨石狮未检荣获“福建省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石狮检察 福建检察 2019-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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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

在“女神节”来临之际

石狮市检察院迎来了一个好消息

该院未成年人检察科

get了一项新的省级荣誉!

“福建省三八红旗手集体”

能获此项殊荣,并非一朝一夕的努力,一起来了解一下荣誉背后的故事吧!

院领导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为未检科配备了6名女干警,她们的身上,既有芊芊女子的柔情,更有铿锵玫瑰的风采。

依法办案,用秉公执法谱写正义

看看大家对她们的评价:

她们都是“女汉子”!

严惩犯罪、除恶扬善、对簿公堂……她们巾帼不让须眉,是检察队伍的“女汉子”!

她们都是“未检姐姐”!

进校宣讲、释法说理、亲职教育……她们耐心热情答疑解惑,是孩子们心中的“未检姐姐”!

她们都是“知心人”!

心理辅导、帮教救助、刑事和解……她们细心严谨,是未成年人的“知心人”!

普法宣传,坚持责任和担当并行

开展“检察官、警官、志愿者进课堂”活动。由院领导班子带头,进校讲课100余场,受教育学生超过10万人次,实现法治进校园100%覆盖。

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增强普法教育的趣味性、互动性,已接受5万余名学生参观,切实帮助青少年树立法治意识。

成立石狮市“未成年人保护联盟”,建设“未成年人保护联盟展示中心”。设置未成年人保护联盟工作室、宣告室、谈心室、法治长廊、多媒体观影区,作为联盟单位工作交流的场所及普法宣传教育的阵地。

推行“问题少年”临界预防机制。对有严重不良行为或者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青少年,举办“青春成长法护航”法治教育班,推出“八个一”法治教育套餐,建立帮教工作档案,帮助“问题少年”重回正轨。

开通“网上家长学校”平台、创作 “8分钟法治微课堂”作品,实现法治教育到学校、到学生、到家长。

主动作为,加强社会治理

推行教育从业人员准入查询机制。针对学校聘用老师、物业管理人员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协同相关部门出台规定,把好入职审查关。

完善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机制,推动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全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工作意见》,避免“托管班”变成“脱管班”。


莫道是巾帼,谁说女子不如男

她们迎难而上,锐意进取

她们情系岗位,甘于奉献

与新时代同行

为新目标奋斗

在新征程建功

快来为她们疯狂打call

呼朋唤友赞起来!

文案 | 任娅玮

编辑 | 胡晓瑜

来源:石狮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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