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警示:千万别将保护动物当宠物,一不小心你就犯了罪!
“麟凤龙龟,谓之四灵。”在民间传说中,龟被视为很有灵性的动物,有着“吉祥招财”的说法和故事,所以买只小龟做宠物成为某些爬宠爱好者的选择。
(图片来源于网络)
苏卡达陆龟、印度星龟、豹纹陆龟……近年来,色彩绚烂的陆龟成了爬宠界的流量明星。然而,大部分爬宠爱好者却不知道,呆萌的陆龟绝大部分属于国家级野生保护动物,非法买卖运输可能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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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存侥幸养“不能养”之宠时下,聊微信、刷抖音、看直播已成为人们重要的社交渠道和娱乐方式,许多玩家会发布宠物视频来博眼球、吸流量。
陈某是个生意人。他就在某视频平台上看到有人贩卖陆龟,想着乌龟可以“招财”,便起了购买兴趣。随后其通过搜索相关资讯获取卖家信息,进而先后购买了赫曼、豹纹、苏卡达等五只陆龟进行饲养。
(图片来源于网络)
“我以为,自己只是买龟养着玩,不是为了贩卖赚钱或者杀害食用,应该没事,没料到……”。陈某说,虽然自己在搜索过程中得知这些陆龟是保护动物,但看到网上也有人在饲养陆龟,所以抱着侥幸心理予以购买,却触犯了法律。
至案发时,陈某购买的四只陆龟因其饲养不善已死亡,剩余一只被收缴后送至福州野生动物救助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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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爱宠”到“卖宠心存侥幸养“不能养”之宠
吴某原是一名普通的爬宠爱好者,时常关注网络上关于陆龟的信息,学习陆龟养殖技术,了解陆龟的市场行情。2017年初,吴某在发现陆龟交易中的高额利润后,便打起了牟利的主意,在无合法许可证的情况下,充当中介代理,兜售陆龟。通过微信群转卖苏卡达、辐射、豹纹等陆龟,从中赚取差价。
2018年12月27日,吴某夫妻被宁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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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龟贩卖链”浮出水面心存侥幸养“不能养”之宠
随着吴某夫妻到案,公安机关通过深挖犯罪线索,一举抓获上家林某等人,以及其他卖家王某、彭某等5人,到案买家6人,快递员2人。
日前,蕉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特大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系列案件14件17人,截至5月7日,已起诉7件10人。
据检察官介绍,这条“陆龟贩卖链”并不简单,除了链条长、涉案人数多外,还涉及其它国家级保护动物在互联网上被非法销售。经查明,2016年以来宁德市范围内各快递公司已非法寄递各类陆龟约2000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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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寄宠”不可为心存侥幸养“不能养”之宠
2020年2月11日,蕉城区人民检察院向快递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督促快递企业严格执行收寄验收制度和实名登记制度,监督指导快递企业进行从业人员法律基础培训,并探索建立活体申报制度。
4月15日,宁德市、区两级检察院组织相关部门、各快递公司召开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相关监管部门对落实检察建议提出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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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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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指出: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检察官提醒,宠物爱好者不要因猎奇心理购买异类宠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饲养方式都很复杂,别让“爱宠”变成“害宠”。若在网络上发现有涉嫌非法买卖、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应当及时向当地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及公安部门报案。
供稿:郭白珊
制作:胡苏婷
责编:巫钦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