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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三个规定”,福州市检察机关从三个方面持续发力

福州检察之窗 福建检察 2021-04-24


2021年,特别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始以来,福州市检察院党组自觉提高政治站位,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逢问必录”在全市检察机关已形成风气。第一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情况249人次,其中市检察院填报45人次,各基层检察院和鼓山地区检察院填报204人次。全市检察机关没有“零报告”的单位。

01

抓教育引导,夯实“三个规定”执行基础


以全院干警大会、支部学习会等形式,及时传达中央有关教育整顿的决策部署和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具体要求,组织学习警示案例,不断增强干警的填报自觉。汇总“三个规定”填报过程中常见问题53个,向全体检察人员发放《“三个规定”问答手册》2000余份,组织干警参加网上填报系统操作培训,有效提高填报效率和规范性。召开有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检务督察专员等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依托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平台,及时发布工作进度,营造良好氛围。

02

抓以上率下,增强领导带头引领作用


两级检察院检察长亲自研究部署 “三个规定”有关工作,审阅督察情况通报,听取进展情况汇报,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市检察院领导带头签订《不过问、不干预、不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承诺书》,带头记录报告“三个规定”重大事项,在两级检察院形成一级带一级良好工作氛围。将落实“三个规定”作为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岗双责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列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干部年度述责述廉、干部提任廉政谈话重要内容。

03

抓总结提升,有力推动工作持续深化

坚持月通报、季分析、半年小结,适时开展执法督察,推动工作落细落实。创办《检务督察要情》专刊,及时推介工作经验和成功做法。市检察院和闽清县检察院协同联动办理的一起全国首例通过填报“三个规定”成功追诉漏犯案件,入选全国、全省落实“三个规定”典型案例,被检察日报、人民网、法制网、正义网等多家中央级媒体报道。近期,市检察院正组织拍摄微视频,进一步扩大宣传效果。


转自:福州检察之窗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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