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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检察院召开全市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部署会

莆田检察 福建检察 2021-04-27

日前,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定莆田市检察院、荔城区检察院、城厢区检察院为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单位。为创新检察履职,助力构建有莆田特色的企业合规制度。4月25日,莆田市检察院召开全市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部署会。莆田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蔡福华出席会议并作动员部署,各县(区)检察院分管领导、第二检察部主任、联络人,市检察院研究室主任,以及市检察院改革试点工作专班成员共22人参与会议。

会议通报了《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关于成立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听取了各县(区)院代表对改革试点工作的建议意见,以及试点前期准备工作和下步计划汇报。

会上,蔡福华副检察长就我市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要贯彻落实最高检、省检察院关于企业合规工作的部署要求,为企业合规改革工作提供有益的实践做法,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有力的理论支撑。试点院要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有关院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试点领导小组。非试点院也要树立检察工作“一盘棋”意识,积极研究探索,为全市企业合规工作提供更多实践素材。

二、注重制度建设。企业合规改革工作要在符合法律框架内推进制度创新,确保取得成效。各县(区)检察院要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建立企业合规的办案工作机制。要探索建立第三方监管机制。明确第三方监管主体,制定监管评估标准,规范评估验收体系。要指导各行业建立企业合规制度。根据不同行业的共性与个性,为企业法务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协助其建立合规制度。

三、加强理论探索。改革试点的制度探索包含有利于企业合规审查、有利于企业吸取教训、有利于促进企业稳定发展的举措。企业主体涉及国有企业、私营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包括线上、线下商户。市检察院研究室要组建课题研究组,确定人员、确定时间,开展理论研究。

四、突出办案重点。制度探索要注重与办案实践相结合。各县(区)检察院要积极与公安对接涉及企业犯罪的办案进度,通过提前介入方式,确保企业合规管理制度应用尽用。要对当前案件进行梳理,注重挖掘“精品”案例,发挥案例在阐释法律、厘清规则、明确界限中的独特作用。

五、及时总结经验。各县(区)检察院要严格遵守保密机制,建立定期报告制度。于每月底将工作进展、典型案例、意见建议上报至市检察院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定期做好半年、全年总结报告。市检察院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每月编发工作简报,通报全市工作进展,分析问题,总结经验,提供领导小组及上级院决策参考。



转自:莆田检察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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