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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先进】漳州未检“水仙花”团队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喜报
近日,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未检“水仙花”团队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点击上方视频,观看专题片)
近年来,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未检“水仙花”团队始终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不断推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
持续帮扶罪错未成年人。创新罪错未成年人临界预防的“归航计划”,49名被纳入“归航计划”的罪错未成年人中,已有41人回归校园或实现就业。
持续保护安全困境儿童。首创“春蕾安全员”机制,建立一支以检察机关为主导、村(居)妇联主席、儿童主任等为主体的春蕾安全员队伍,构建“分级管护+跨部门联动”机制, 提前阻断针对困境儿童的侵害。
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首创“一长三员”机制,推动校园法治建设;首创“校园青春护航”信箱机制,把“救助站”安放到在校未成年人触手可及的身边;开展教育行业从业人员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将预防校园侵害关口前移。
持续保障儿童基本权利。联合公安局、民政局、妇联等部门开展无户口未成年人落户工作,推动3931名原无户口儿童落户,落户后儿童可享受医保、义务教育等配套经费。
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未检“水仙花”团队将以此为契机,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依法履职,勇于担当,继续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贡献检察力量。
全国妇联表彰福建检察系统2个集体和3名个人!
转自:漳州检察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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