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晚清官场第一课:教你如何判断一个人的权力大小

2018-03-14 九零后声音




作者:张程

来源:作者著《泛权力》 


如何判断一个人的权力大小,是观察官场的首要课程,也可能是最难的课程。出门在外,求人办事,难免要遇到这个难题。


清朝中期,甘肃兰州出了桩大案,兰州知府行文天下州县通缉某某嫌疑人。兰州知府的公文发到了盛京将军辖区(今辽宁)奉天府(今沈阳)。奉天府尹接到兰州知府的公文,大发雷霆,扬言要参劾兰州知府。兰州知府闻讯大惊失色,赶紧给奉天府尹送去大礼,并且托人传话要拜奉天府尹为师。奉天府尹这才作罢。同为知府,兰州知府为什么对奉天府尹这么害怕呢?同为知府,级别却是不同的。


比如顺天府(今北京)因为是京城所在,所以知府称府尹,为三品官(一般的知府为五品官)。奉天府因为是清朝的“龙兴之地”,知府也称府尹,等同顺天府尹待遇。官府公文往来的时候,顺天府、奉天府不列入一般州府,而尊崇靠前。兰州知府在行文的时候,忘记了这个规矩,开罪了奉天府尹,所以要低三下四地赔罪,请求原谅。不然,后果会很严重。在这里,奉天府尹的权力明显大于同为知府的兰州知府。


晚清的时候,御史弹劾官员,查办大臣必先探询宫里的意思,看看宫廷对被弹官员的态度,看看弹劾一事有无幕后交易,再去查案。那几个军机大臣、内阁大学士和“圣眷正隆”的大臣,即使御史台所有的御史反复弹劾,也动不了他们的位置。但是光绪三十二年御史谢远涵弹劾邮传部尚书兼参与政务大臣陈璧,三十三年御史陈田、赵炳麟弹劾军机大臣袁世凯,都取得了成功。表面看起来两位朝廷重臣都因为御史的弹劾而罢官,那么御史的权力要比他们两位的权力要大。实际情况要复杂得多。陈璧罢官是因为他得罪了贝子溥伦。溥伦授意谢远涵弹劾,他在后宫使劲,这才扳倒了陈璧。袁世凯罢官是因为光绪皇帝留下遗诏,要杀袁世凯。隆裕太后、摄政王载沣和张之洞正争论着呢。刚好陈田、赵炳麟两人弹劾袁世凯的奏章来了,顺坡而下,罢了袁世凯的官。这么看来,御史的权力其实很弱,必须借助幕后力量,才能达到弹劾的目的。 


既然官员权力大小这么复杂难测,那么历史上有没有留下什么判断的标准或者线索呢?


首先,官僚制度本身提供了衡量官员权力大小的法定标准:品级。


汉朝的时候,官员的品级用领到的粮食的多少来计算。年俸一千石的官员就是“一千石”官。于是我们就会发现太守的品级是“二千石”,大县首长称令,县令品级是“八百石”,小县首长称长,县长品级是“六百石”。隋唐之后,官员的品级逐渐固定为“九品制”,到明朝时期发展为九个品正从十八个等级,比如总督是“正一品”,知府是“正五品”,县令是“正七品”。按照法律规定,官员的品级和权力呈密切的正相关关系,品级越高,权力就越大。但如果我们把品级作为判断一个人权力大小的主要依据,那么就把中国古代政治看得太简单了。品级标准有点用处,但不大管用。


即使同级别的官职也有肥瘦、有冷热、有优劣。比如六部之间就有高低之分。清朝侍郎在六部熬资历,一般是从工部起步,然后调任兵部或者刑部,再转礼部、转户部,最后升迁至吏部。工部侍郎转任兵部侍郎,级别和待遇都没有变,从表面来看是“调任”,但官僚圈子却视之为“升任”。因为工部管理的是工程建筑,逢山开路遇水搭桥,属于被人鄙视的“奇技淫巧”的范围,对官场中人缺乏制约和吸引。而兵部掌管天下兵马,乱时多事,平安的时候无事可做;刑部掌管司法刑狱,比工部更要有权力资源;礼部掌管意识形态,负责文教,重要的是负责科举,所有读书人要进入官场必须和礼部打交道;户部管财政和开支,已经涉及核心权力了,官场要运转离不开户部的金钱。吏部考核天下官吏,操进退升降大权,是官场中人最在意、最敏感的权力。



由清朝六部官员的升迁途径,我们可以从大到小排出六部的实际权力顺序:吏部>户部>礼部>刑部>兵部>工部。清朝吏部、户部尚书和侍郎进入军机处的可能性极大,礼部次之,而工部侍郎几乎没有可能进入军机处。可见,同级不同权,更不同命。


发展到后来,品级和官职剥离开来,变为可以独立买卖的商品了。晚清的时候,顶戴可以买卖,但不和官职相对应,俗称“某某级候任官”。《官场现形记》里的蕲州吏目随凤占虽然是个从九品的小官,但却带着五品的顶戴。因为有个人向他借钱还不了,就把五品顶戴抵押给他了。而那个人的顶戴本身就是买来的。晚清买官最高能买到四品的道员,苏南一带富人多,纷纷买个四品顶戴带在头上,导致南京城里道员满街走。随着品级和官职剥离,用品级来衡量权力大小,更加不可行了。


第二,官僚制本身还提供了衡量官员权力大小的另一个表面标准:职权。


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在什么位置上就有什么样的职责和权力。按说,你是什么官职,你的权力是固定的,职位相同的或者类似的官员之间的权力大小一目了然。然而,职权有交叉或者不清楚的地方,同时,所有有关权力划分的制度规定都是死的,抵不住活人的“运作”,职权依然不能成为衡量官员权力大小的标准。


清代,布政使是协助巡抚行政的一省二把手,有人事权。游百川担任广东布政使时,遇到潮州知府出缺。巡抚给他递了一张条子,举荐某某人,游百川就上报拟任命某某人为潮州知府。可是,广州还驻扎着两广总督。时任两广总督张之洞也给游百川递了一张条子,举荐另一个人担任潮州知府。因为已经许诺了巡抚,所以游百川就把张之洞的条子压了下来,不办。张之洞知道后大怒,即日传见游百川,厉声责备:“你竟敢藐视我而献媚巡抚,难道是有恃无恐?”游百川回答:“卑职何恃之有?只因为旧制规定总督负责军事、巡抚负责行政,卑职这是按制办理。”张之洞更生气了:“巡抚也归总督管,你难道不知道吗?你说的旧制,哪来的?赶紧找来告诉我,我从此也好不问行政,安心军事。”游百川害怕了,赶回衙门就翻阅《会典》等制度档案。


游百川


遗憾的是,总督和巡抚的职权划分原本就不明晰,也没有留下白纸黑字。虽然游百川说的的确是通行的惯例,但他找不出明确根据来。强悍的张之洞步步紧逼,不依不饶,天天派人催问游百川的旧制。游百川最后忧郁吐血,只好因病辞官。从此,广东的政务张之洞事事都过问,广东巡抚形同虚设。这就是一个典型的因为职权不清和个人强过制度的例子,可见职权也不是判断权力大小的主要依据。有的时候,人的作用更重要。张之洞平时恃才傲物,又有慈禧太后的宠信,在地方为官事事把持,欺凌同僚,是个典型的强人。


第三,有人提出,官员的收入多少可以反映他的权力大小。以收入为衡量权力大小的标准的潜在逻辑是,权力能带来收入。一个人收入越多,表明他的权力越大。这个逻辑乍看似乎有道理,能解释现实生活中的许多现象。但是,考虑到地区存在贫富差距、经手的政务的潜在利润存在差距,甚至官员个人的贪廉程度也不同,收入并不能全面反映权力大小。


从法定收入看,清朝七品知县的年俸是45两,五品知府的年俸是80两,一品总督的年俸是180两。这基本能反映他们的权力大小的质的情况(反映不出权力量的比例来,总督和知县的权力量的比例肯定超过了180∶45)。可这仅仅是他们的“死工资”,雍正朝之后执行“养廉银”,将各地归公的火耗在当地官员中分配,那更是一笔不菲的收入。


一般情况下,地方督抚每年约有养廉银两万两,知府约有五千两。而京官的养廉银极其有限,由朝廷从各地解送的银两中挪出部分来在所有京官中平分,最多的也不超过五千两。也就是说,正一品的领侍卫内大臣、总管内务府大臣、户部尚书兼军机大臣的和珅,每年拿到手的养廉银,和五品衔的浙江台州知府的养廉银差不多,远远低于同样是正一品的闽浙总督。但是,和珅和台州知府的实际权力肯定是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


再举个极端的例子。海瑞品行刚正,一个铜板都没有多拿多占,纯粹靠工资生活,平常还要拿妻子纺织的布匹去街市上变卖补贴家用。他担任过应天巡抚,收入肯定不如一个平常的知县多。我们能够说海瑞的权力就小于一个平常的知县吗?所以,收入也不能成为评价权力大小的标准。


衡量权力大小,实在是找不到一个确切、可以操作的标准。



一个人的实际权力不单单由法定权力决定,而更取决于衍生权力。而衍生权力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这就为衡量权力大小增加了难度。好在权力要体现在具体的事务上,权力所有者要通过办事来显示权力,所以,我们可以从“办事”这个角度来间接观察一个人的权力大小。如果同一件事情(比如运作子弟入国子监读书、提拔某人的官职、报销某项工程款),甲官办不下来,而乙官办了下来,那么我们不管甲乙二人的品级、职权,就可以认定乙的实际权力要大于甲。套用一句时髦的话,那就是:办事是检验权力的唯一标准。


其实在实践中,人们早就按照这个标准来执行了。比如人们去衙门办事的时候,都会去找“关键人物”,因为大家都知道找这几个人能够把事情办成。相反,人们不会按照表面的品级或者职权去找相关的人,因为大家都知道这些表面的东西并不代表真实的权力大小。


在一个衙门中,一把手的权力最大。为了和一把手拉上关系,人们纷纷去找“门政”或者“签稿”。门政表面看是个看大门的用人,但公文的往来、人员的接待送行,都先经过他的手。一个好的门政需要清楚来往公文的轻重缓急,迅速判断进出客人的身份地位和权力大小,同时还要观察衙门口的情形,收集百姓对衙门口布告的反馈。他得记忆力超群,记住几个月甚至几年间访客和公文的信息,记住老爷的日程和性情,记住与衙门有关的权力网络。在实际运作中,门政扼守着他背后这座衙门的权力瓶颈,衙门里面的权力进进出出、发挥作用,都需要他的配合。对一把手来说,门政就是自己的“手机”、自己的秘书。所以,门政的实际权力可能比这座衙门的二把手都要大。来办事的人,避免不了与门政打交道,有时候摆平了门政就不需要再去衙门里活动了。门政往往上下其手自肥,聚敛了巨大的财富。


光绪年间进士陈恒庆就在《谏书稀庵笔记》中说旗人做官,一定要听门政的指挥,他们发财也有赖于门政。罢官归来之后,所有的家私,也都归门政掌握。门政生吞活剥,常常比主人还要富有。而“签稿”顾名思义就是签稿子写文书的人。古代官员业务范围过广,事务过重,不得不将文书工作假手下人,于是就有了签稿。签稿的人,必须熟知帝国政治话语、公文往来和例行事务的处理(千万不能出现把奉天府视同一般州府的错误),类似于现代领导干部的办公室主任。他一般是官员的亲信,能和官员说上话,同时又掌控着衙门的公文往来,实际权力不能小觑。一个签稿,一个门政,都被外人尊称为衙门“大爷”,实际权力和收益远大于其他下人,更高于一般的官吏衙役。到衙门办事的人,如果能一起搞定签稿和门政,基本上就把事情办下来了。


所以,你要判断谁的权力大,就看谁找他办事的人最多。举个例子,慈禧太后末期,奕劻为总理大臣,掌握朝廷大权。京城内外办事的人,却不去找奕劻,而是去找他的儿子载振。载振虽然只是一个商部尚书,但因为老父亲奕劻年迈无力,依仗载振协助处理政务。载振在很多事情上架空了老父亲,独揽大权,所以找他办事的人一批批地等着他接见。后来载振的商部尚书被罢免了,可商部大小官员遇到什么时候还是找载振请示汇报,就连继任尚书遇到人事任免也不敢自专。可见在慈禧末期,载振的权力大于朝廷的其他诸公。


还有个例子,说的是镇压太平军时期,湖广总督官文和湖北巡抚胡林翼都驻扎在武昌。总督的官比巡抚大,但湖北的政务、官文对胡林翼总是言听计从。一次,官文向朝廷推荐某人出任道员。胡林翼知道后,给官文去了一信:“访闻某人有劣迹,断断不可补授道员,如果真当上了,我就参黜他。”官文得信,连忙快马加鞭把奏折追回来,再列出湖北数十个候补道的名字寄给胡林翼,请他挑选一人。胡林翼不挑,直接复信:“除了某人外,其他人都没问题。”官文见胡林翼如此强硬,也有些不高兴,发牢骚说:“我这个总督,都快成为累赘了。”他给胡林翼去信说:“按大清例,总督领导巡抚,真的是这样吗?请回信。”胡林翼回信说: “当然可以。但大清例载:总督贪污渎职的,巡抚知晓,即使不参者也与之同罪。我听说中堂曾收受某人千两银子,某人百两银子,是否真有其事?还请回信告知。”官文见信,一笑置之。原来官文庸碌无能,胡林翼精明能干,听任官文贪赃腐化,将湖北政务操于己手。官文乐得悠闲又有钱赚,也就放手让胡林翼干事。湖北的实际权力最大者,就变为了胡林翼而非官文。


最后举一个找对“关键角色”办好事情的例子。


奕劻专权时贪污了无数金钱,单单存在汇丰银行的银子就超过百万。道员吴懋鼎曾经担任过汇丰银行的会计,将消息透露给了御史蒋式瑆。蒋式瑆就弹劾奕劻贪赃,举汇丰银行的存款为证。朝廷命尚书鹿传霖、左都御史溥良查办。奕劻很害怕,找谁才能抹平这件事情呢?蒋式瑆?不行,即便他能撤销弹劾,可查办的事情已经进行了。两位查办大臣?不行,证据摆在那里,他们有心帮你遮盖也遮盖不了。对了,关键角色就是吴懋鼎。奕劻赶紧把他约出来,许诺将汇丰银行一半的存款送给他,请他销毁证据。吴懋鼎答应了,把奕劻在汇丰银行的存款分散到其他人的名下去。鹿传霖等人来查,看不出来,又不敢得罪奕劻,就以“查无实据”结案。结果蒋式瑆反而受累被免去御史,发往翰林院回炉学习去了。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