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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人民报告 | 将扫黑除恶进行到底!

达州公安 2021-06-22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
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

对于黑恶势力,我们只有一种态度

重拳出击

依法严厉打击一切黑恶势力



达州市公安局召开
扫黑除恶新闻通气会暨各界人士座谈会


会上

通报了达州公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

特别是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百日攻坚三项行动”以来的工作情况

回答了与会记者的现场提问


认真听取了

民营企业家、基层干部、媒体记者

知名网民代表等

就扫黑除恶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些“干货”了解一下



每一个数字都立马把蜀黍带回到那些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的日子——


 强化组织推动 


开办了达州市公安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暨优秀干部人才综合能力研讨班,王景弘副市长亲自授课,先后3次为党员干部作专题讲座,多渠道、多方面凝聚斗争智慧和斗争力量。


研讨班↑


依托达州公安大讲坛、公安夜校等平台和载体,举办业务培训20余期,邀请专家授课10余次。

全市扫黑除恶工作培训会↑


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发放宣传单册4万余份,张贴“两高”通告2400余份,悬挂标语1000余条,开通群众举报电话9部、设置举报信箱136个,统一部署131个派出所所长推出便捷、灵活的“微信所长”,广泛动员群众,全方位、多角度获取涉黑涉恶线索。


发放宣传单,张贴通告↑


多种举报方式(放大查看)↑


专项斗争以来,全市共摸排录入线索1104条。通过线索摸排研判、核查转化立为涉黑组织案件4起、涉恶集团案件12起、涉恶团伙案件16起、九类涉恶案件107起。



   强化破案攻坚  


专项斗争以来,共立案侦办涉黑恶犯罪团伙67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055人,查破各类刑事案件828件,受到党委政府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称赞。其中典型案例有:


渠县“9.28”暨张小林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渠县“9.28”暨张小林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赌博团伙4个。张小林涉黑案件已于2019年12月22日获通川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决27人,首犯张小林、隆民万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其余25名成员分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十年以上不等的有期徒刑。

“9.28”案件打掉的4个赌博团伙,已于2019年10月16日被通川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58名案犯分别获2年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大竹县文铭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已于2019年4月29日被大竹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决5人,首犯文铭判处有期徒刑18年,其余4名成员分别判处1年至11年不等有期徒刑。


沈阳(人名)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


大竹县沈阳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已于2019年9月10日被大竹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决8人,首犯沈阳判处有期徒刑13年,其余7名集团成员判处分别3年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


周磊“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达川区周磊 “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已于2019年11月9日被达川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6名案犯分别判处三年六个月至七年不等有期徒刑。


苟中刚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


宣汉县苟中刚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已于2019年12月19日被宣汉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决5人,首犯苟中刚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其余4名成员分别判处6年至13年不等有期徒刑。



   强化打击整治  


以扫黑除恶为龙头,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成立了“治乱办”,重点治理去年1个省厅挂牌和8个市局挂牌、25个县市区局挂牌及今年省厅确定的3个挂牌乱点乱象,带动整个社会面的延伸打击。


黑恶势力团伙抓捕现场↑


通过整治,达州警情总量较3年前下降了39.8%,刑事发案降幅达40%以上,“两抢一盗”案件较3年前同比下降47.1%,命案发案较3年前同比下降38.1%(2019年全市19起现行命案全部告破),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较3年前同比下降45.8%,省公安厅挂牌的达州火车站片区刑事发案同比下降62%,社会治安明显好转,群众安全感不断提升。


下一步,达州公安
将继续围绕“136”工作思路
坚持“4433”打法战法
落实“一报告三清单”工作机制
坚决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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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重在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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