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人民报告 | 将扫黑除恶进行到底!
对于黑恶势力,我们只有一种态度
重拳出击
会上
通报了达州公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
特别是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百日攻坚三项行动”以来的工作情况
回答了与会记者的现场提问
认真听取了
民营企业家、基层干部、媒体记者
知名网民代表等
就扫黑除恶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些“干货”了解一下
强化组织推动
研讨班↑
依托达州公安大讲坛、公安夜校等平台和载体,举办业务培训20余期,邀请专家授课10余次。
全市扫黑除恶工作培训会↑
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发放宣传单册4万余份,张贴“两高”通告2400余份,悬挂标语1000余条,开通群众举报电话9部、设置举报信箱136个,统一部署131个派出所所长推出便捷、灵活的“微信所长”,广泛动员群众,全方位、多角度获取涉黑涉恶线索。
发放宣传单,张贴通告↑
多种举报方式(放大查看)↑
专项斗争以来,全市共摸排录入线索1104条。通过线索摸排研判、核查转化立为涉黑组织案件4起、涉恶集团案件12起、涉恶团伙案件16起、九类涉恶案件107起。
强化破案攻坚
专项斗争以来,共立案侦办涉黑恶犯罪团伙67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055人,查破各类刑事案件828件,受到党委政府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称赞。其中典型案例有:
渠县“9.28”暨张小林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渠县“9.28”暨张小林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赌博团伙4个。张小林涉黑案件已于2019年12月22日获通川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决27人,首犯张小林、隆民万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其余25名成员分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十年以上不等的有期徒刑。“9.28”案件打掉的4个赌博团伙,已于2019年10月16日被通川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58名案犯分别获2年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大竹县文铭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已于2019年4月29日被大竹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决5人,首犯文铭判处有期徒刑18年,其余4名成员分别判处1年至11年不等有期徒刑。
沈阳(人名)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
大竹县沈阳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已于2019年9月10日被大竹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决8人,首犯沈阳判处有期徒刑13年,其余7名集团成员判处分别3年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
达川区周磊 “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已于2019年11月9日被达川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6名案犯分别判处三年六个月至七年不等有期徒刑。
苟中刚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
宣汉县苟中刚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已于2019年12月19日被宣汉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决5人,首犯苟中刚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其余4名成员分别判处6年至13年不等有期徒刑。
强化打击整治
以扫黑除恶为龙头,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成立了“治乱办”,重点治理去年1个省厅挂牌和8个市局挂牌、25个县市区局挂牌及今年省厅确定的3个挂牌乱点乱象,带动整个社会面的延伸打击。
通过整治,达州警情总量较3年前下降了39.8%,刑事发案降幅达40%以上,“两抢一盗”案件较3年前同比下降47.1%,命案发案较3年前同比下降38.1%(2019年全市19起现行命案全部告破),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较3年前同比下降45.8%,省公安厅挂牌的达州火车站片区刑事发案同比下降62%,社会治安明显好转,群众安全感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