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集中力量整治2020年“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中“物业服务质量不高”问题所属第八项的违规饲养犬只及“遛狗”的问题,依据《四川省犬只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达州市中心城区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的通告》等规定,从即日起,在达州市主城区开展犬只管理专项整治工作。
达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达州市中心城区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的通告
〔2017〕第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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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达州市中心城区犬类限养区范围
达州市中心城区犬类限养区范围,包括通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西城街道办事处、朝阳街道办事处、莲花湖管委会,达川区翠屏街道办事处、三里坪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范围。
上述限养区范围内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办公区、医院、学校教学区和学生宿舍区等区域,禁止养犬。
二、限养区实行强制免疫和养犬许可证制度
限养区实行犬只强制免疫和养犬许可证制度,未经免疫和公安机关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养犬。
(一)限养区范围内每户限养一只犬,盲人和肢体重残人每人限养一只导盲犬或扶助犬;
(二)禁止饲养烈性犬和成年犬体高超过50厘米的大型犬。
烈性犬、大型犬的品种目录,由动物防疫部门会同公安机关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确定。
三、限养区饲养犬只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养犬人应当妥善管理犬只,对犬只实行拴养或者圈养,不得虐待或者遗弃犬只;
(二)携犬出户须在所携犬颈部悬挂准养标志与免疫标志,以备查验;
(三)携犬出户应当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领,必要时应当为犬只戴嘴套;
(四)携犬出户应当携带清洁用具,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维护公共卫生环境;
(五)携犬出户应当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儿童及其他行人;
(六)禁止携带犬只进入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办公区、医院、学校、大型商场、酒店、影剧院、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少年宫、体育场馆、文物保护单位、宗教场所、广场、公园、游园、公共绿地、车站、码头、航空港等人员密集场所及设有犬只禁入标识的公共场所,但军警人员执行公务、盲人携带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携带扶助犬的除外;
(七)禁止携犬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时,应征得驾驶员的同意;
(八)及时制止犬吠和犬只攻击行人的行为,犬只伤害他人的,应当立即将被伤害人送医疗机构诊治,垫付医疗费用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重大传染性疾病报告制度
养犬人和动物诊疗机构发现犬只疑似患有狂犬病或者人畜共患传染性疾病的,应立即向所在辖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协助进行检疫和无害化处理。
五、犬只无害化处理
未免疫犬、无主犬、散养犬、病犬和违法饲养的大型犬、烈性犬,由公安机关会同动物防疫、卫生计生等单位按照《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对养犬违法行为的处理
(一)养犬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由城市管理部门依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规定责令养犬人整改或限期清除,拒不改正或者清除的,代为清除,其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二)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或者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三)驱使犬类伤害他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对妨碍公务行为的处理
拒绝、阻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期满自行失效。本通告发布之前的犬只管理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免疫咨询电话 市农业局:0818—2521526
举报投诉电话 市公安局:110 市城管执法局:0818—2383110
特此通告
达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5月22日
统筹安排,强化组织领导,全面确保责任落实地
专题部署
细化责任
制定印发《达州市中心城区“违规饲养犬只”及
“遛狗”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明确目标
广泛发动,强化群众意识,全速开展宣传行动
把握方向,强化难点攻坚,全力保障管控到位
街面巡查结合,以教促管
在每周开展一次为期半天的集中执法纠违行动的基础上,对重点区保持严查态势,以点带面形成常态巡查机制。对携犬出户不束犬牌、不系犬链、无证养犬、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等违规养犬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
全面调查摸底,以查整患
强化检疫办证,以防促安
由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为家养的宠物犬、单位允许饲养的大型犬进行犬只免疫,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出具《动物健康免疫证》;公安部门对饲养的合规犬只予以审批、核发《犬只饲养许可证》和犬牌、养犬户标牌,切实规范养犬行为,保护群众的生命安全,有效提升辖区人民群众满意度。
蜀黍提醒:遛狗拴绳不仅是对狗的束缚,更是对他人的保护,对公共安全的保障。夏季到来,早晨和傍晚时分小区草坪、广场、河边景观带或者公园里遛狗的人也多了起来,而夏季又是犬类发情、交配、繁殖的季节,犬类极易出现烦躁情绪,是“狗咬人”的高发季节。下一步达州警方将加大巡查的频率和力度,特别是对发现养犬不文明行为以后拒不整改的,将加大惩处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