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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达川公安招聘辅警40名,等你来报名!

达州公安 2023-07-02


招聘啦,招聘啦

根据公安工作需要

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

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警务辅助人员40

(37名男性、3名女性)


招聘对象及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和《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因工作需要,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本次招聘执法勤务类警务辅助人员共40名(男,37名;女,3名),其中A1型驾照2名,B1型以上驾照2名(不含A1型驾照)。
二、招聘方式
由达川区公安分局统一面向社会招考把关,考录后实行劳务派遣制,由第三方机构聘用,派遣至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工作。
三、招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热爱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遵守法律;
4、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B1以上驾照放宽至高中,A1以上初中)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4月至2003年4月期间出生)的公民;持有B1型以上驾照、退役军人年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A1型驾驶证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6、身体健康,体型端庄,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7、与其他单位没有劳务关系。
(二)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在职民警职工的配偶、子女;
6、持有B型以上驾照;
7、具有岗位所需要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禁入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材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本人征信有问题的;
10、国家规定的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定于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21日的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设在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9楼903办公室。
报名者须持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一起携带)
1、本人户口本;(和户主第二页复印到一张纸上)
2、身份证;
3、毕业证;
4、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5、个人征信报告;
6、报名者是警校毕业生、退伍军人或驾驶证为B型以上的需提供相关证件;
7、在部队获得奖励或任过班长的资料及其他相关技术等级证书;
经资料初审后,填写《报名登记表》。
8、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需缴50元的意外险保险费用(保险费用由公安局交给保险公司,费用一旦缴纳,不予退回)。
(二)资格审查
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应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待定;
2、体能测试地点:待通知(体能测试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详见“达川公安”微信公众号、“平安达川”微博);
3、体能测试项目: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4、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分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在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不合格者不再进入笔试环节。
(四)笔试
执法勤务类警务辅助人员,非B1型以上驾照的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持有A1型驾照、B1型以上(非A1型)驾照的参加路考。
1、笔试/路考时间:待定;
2、笔试地点:待通知;
3、笔试内容:闭卷形式进行,以常用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等相关内容;
4、笔试/路考成绩计算:按40%计入综合成绩。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待定;
2、面试地点:待通知。
3、面试人员按照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可全部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详见“达川公安”微信公众号、“平安达川”微博)
3、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
4、注意事项: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六)成绩分数计算
1、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加分=综合成绩
2、曾在部队立过三等功及以上,加1分;得过嘉奖、优秀士兵(官)、担任班长,各加0.5分,加分总共不得超过2分。
(七)体检
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参聘人员自行承担。最终成绩与第40名成绩并列者,取体能测试分数较高人员。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详见“达川公安”微信公众号、“平安达川”微博)
(八)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政审,政审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达川公安”微信公众号、“平安达川”微博公示。
(九)公示与聘用
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拟聘用人员与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派遣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两个月。在试用期期间,由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组织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分配工作岗位;考核不合格的,退回派遣机构。
五、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本次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驻局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警务督察部门将全程监督,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他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考试聘用工作,注意事项如下:
(一)应聘人员须出示健康码(绿码)。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二)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社区解除隔离证明。
(三)应聘人员务必在招聘全过程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戴口罩、测体温)。
(四)考试成绩、体检时间和地点、聘用人员公示等信息一律在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达川公安”微信公众号、“平安达川”微博发布。 
(五)本方案由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 0818-2122097。


信息来源:达川公安


审      核:孙   粟
责      编:谭   琪
编      辑:婉   秋
投稿邮箱:dzgaxc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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