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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坚决落实防止干预司法 “三个规定”的倡议书

达州公安 2023-07-02



关于坚决落实防止干预司法

“三个规定”的倡议书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为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办案、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司法、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上三个文件统称“三个规定”。“三个规定”对各级领导干部、司法机关内外部人员干预司法案件从制度上划出了“红线”,从源头上对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作出了规范,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了制度保障。



当前,全市正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查纠整改的重点内容,为确保“三个规定”切实落实,共同守护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特发起如下倡议:

如果您是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请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如有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或授意、纵容身边人请托说情;要求办案人员或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关系人;通过各种形式,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具体要求;以任何其他方式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妨碍司法公正等干预行为,将被记录在案,同时报告同级党委、纪检监察机关、党委组织部门,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如果您是政法系统干部干警,请严格遵守《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坚决做到不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司法人员办理案件;坚决做到不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坚决做到不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坚决做到对干预、说情或打探案情予以拒绝;坚决做到对不以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的告知依程序办理;坚决做到全面、如实记录过问案件的情况,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严禁泄露司法机关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情况;严禁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以及要求、建议或者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严禁接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其他利益;严禁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借款、租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


如果您是普通群众,请自觉遵守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在涉及个人司法案件或执法司法行为时,不要请托领导干部、司法人员违规过问案件、打探案情、干预司法。同时,欢迎您监督举报相关违纪违法行为。


“三个规定”是新时代公正廉洁司法的有力制度保障,恪守法律、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不徇私情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奋力推进平安达州、法治达州建设再上新台阶!

 

  达州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



文稿来源:达州政法


审      核:孙   粟

责      编:谭   琪

编      辑:君   洁

投稿邮箱:dzgaxc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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