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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民警夜遇赤脚奔跑男孩,原因竟是......
2021年8月4日凌晨1时许,渠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从宝城镇工作完回渠途中,发现一名男孩赤脚在公路边奔跑,脸上还有伤痕。民警立即停车询问,该男孩称其叫“顾某超”,今年16岁,在周围闲逛,家住万兴广场。因无法确认其身份且天黑危险,不放心的民警将男孩带至渠南派出所。
经反复核查了解情况,确认男孩名为代某(14岁,渠县鲜渡镇人),是一名初二学生,因多次想到外面打工,于8月3日晚上和父亲发生争吵,被其父亲打了之后离家出走。民警对男孩进行了心理疏导,并在电话中对其父亲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联系鲜渡派出所民警将男孩安全送回。
民警提醒
离家出走是很危险的行为
孩子年龄小、判断力较差
独自在外
容易遇到不可预估的风险
父母在管教孩子的过程中
要注意方式方法
切忌简单粗暴
要采用多沟通、多包容的方法去解决问题
一旦发现孩子离家出走
@家长
一定要及时报警
避免发生不可挽回的后果
来源:渠县公安
审 核:孙 粟
责 编:谭 琪
编 辑:君 洁
投稿邮箱:dzgaxc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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