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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16问答详解浙江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
8月24日,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九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事关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发展和民族未来,是国民教育的重中之重。各地各学校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学校教书育人主体功能,积极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建立健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长效机制。
课后服务是指学校完成国家课程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之外,为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由学校为主承担、基于学生自愿、面向有需求的学生、具有公益属性、非基本公共服务范畴的课后育人服务。课后服务的范围主要包括:放学后托管服务、初中晚自习服务、免费线上学习服务、暑期托管服务,以及为在校学生配套提供的就餐服务等。
《实施意见》明确,实施课后服务应遵循以下5条原则:
2018年12月,浙江省在全国率先由教育、发展改革、财政、人力社保等四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小学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2019年开始,小学放学后托管服务在全省所有县(市、区)铺开。目前,全省90%的非寄宿制小学开展了托管服务,192.6万名非寄宿的小学生参与校内托管,占学生数的61.8%;15.6万名非寄宿制小学教师参与了托管服务,占教师数的79.2%。受到各方的欢迎和好评,也涌现了一批典型。今年6月,教育部公布了全国首批23个课后服务典型案例单位,浙江省有4个市县入选,为入选单位最多的省份。
《实施意见》中的放学后托管服务包括初中,明确:普遍开设放学后托管服务。在小学、初中全面推行放学后托管服务。托管服务可采取“基本服务+拓展服务”的模式。基本服务包括看护、指导完成作业、对学困生进行个别辅导与答疑等;拓展服务指学校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等项目的兴趣小组活动及社团活动,供学生自主选择参加。在正常教学日期间,学校应每天开展托管服务,托管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每天托管服务时间不少于2小时;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农村学校、寄宿制学校及开设晚自习的初中学校,可结合实际确定托管服务时段。
《“双减”意见》明确:初中学校在教学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
《“双减”意见》明确:做强做优免费线上学习服务。教育部门要征集、开发丰富优质的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利用国家和各地教育教学资源平台以及优质学校网络平台,免费向学生提供高质量专题教育资源和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推动教育资源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组织优秀教师开展免费在线互动交流答疑。各地各校要加大宣传推广使用力度,引导学生用好免费线上优质教育资源。
今年暑期,浙江有66个县(市、区)的学校开展了暑期托管服务试点,共有6.2万名学生参加,受到学生和家长的普遍欢迎,得到了广大教师、志愿者和有关部门等的大力支持,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下一步,希望有条件的小学、初中积极承担学生暑期托管服务责任,为学生创设丰富多彩的暑期生活环境。暑期托管服务主要面向确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以看护为主,确保学生能充分享受假期生活。学校应开放功能教室、图书馆、阅览室、运动场馆、校内劳动实践场所、学校儿童之家等各类资源设施供学生使用,同时可以提供一些游戏活动、文体活动、成长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等服务。充分发挥社会各方的力量,多途径、多形式提供学生暑期托管服务;鼓励企事业单位、社区等积极挖潜,为学生提供暑期托管服务。暑期托管服务可分期安排,也可根据需要和可能集中安排。
不是的。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为主承担。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可聘请退休教师、志愿者、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等一起参与课后服务工作。把课后服务作为推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途径,鼓励城乡教育共体及城镇学校的优秀教师到薄弱地区、薄弱学校工作并参加课后服务。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实绩应作为评比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
《实施意见》明确:各地有关部门要发挥好当地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展览中心、红色景点、研学基地、乡村文化礼堂、村(社区)儿童之家等校外青少年活动场所作用,共同参与课后服务工作。
《“双减”意见》明确: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由教育部门负责组织遴选,供学校选择使用,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
《实施意见》明确:各地要积极制定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多种方式保障课后服务经费,确保课后服务得以持续顺利实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由财政全额保障,或逐步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各地要确保学校场所及设施无偿向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开放,线上学习资源免费向学生提供;要根据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确定课后服务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如国家已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民办寄宿制学校开展暑期托管可收取课后服务费,其他课后服务不得收费。
《实施意见》明确: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各地人力社保、财政部门在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时,应考虑学校开展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时间、教师参与课后服务情况,以及当地公办教师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也不纳入教师与公务员工资收入计算比较口径。对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及有关人员取酬应与课后服务的工作量、工作表现挂钩,具体标准、操作细则由各地人力社保、财政、教育部门制定。
《实施意见》重点明确了两条:一是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完善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课后服务安全工作机制,把各项学校安全管理延伸至课后服务期间,确保师生安全。二是全面落实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等,学生平安保险的保障范围应覆盖学生全部在校时间。
《“双减”意见》指出: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按教育部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浙江省实际,《实施意见》明确: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全省各小学、初中均要开设课后服务项目,实现课后服务学校全覆盖、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全覆盖。
就进一步规范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浙江省《实施意见》重点强调了四点要求:一是学校课后服务项目、服务对象范围、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引进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等事项要全面公开,接受监督。二是严禁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组织学生讲授新课,严禁学校违规收费,对学校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三是依法依规查处公办学校教师的校外有偿补课行为和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行为,对查实的违规教师要严肃处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和解除聘任关系。四是有关部门要将落实课后服务工作情况及实际成效,作为督查督办、内部审计、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部门、学校及相关责任人要依纪依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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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教育之江、浙江发布
编辑:余婧婧
一审:余婧婧 二审:张志龙
三审:郑仲晔 终审:王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