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宁波生猪牛肉要凭“绿码”卖
小布从宁波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农业农村局于日前联合印发通知,加强我市生猪菜牛动物防疫和猪牛肉食品安全监管,应用“浙食链”进行全程电子化追溯工作。
未来,我市农贸市场经营户、配送企业、零售商户、餐饮单位等下游环节经营者,在购入猪肉时,均需通过“浙食链”系统和上游经营者完成进货查验和扫码交易。市场举办者则需在经营者入场销售前查验并确认猪肉的“绿码”信息,并进行电子归档。
经营者在“浙食链”系统手机端生成二维码,消费者可以通过扫码获取该经营者售卖的猪牛肉等食用农产品是否为“绿码”及相关来源信息。
以后,在宁波
生猪牛肉要有“绿码”才能卖
一、市场举办者落实入场把关义务
农批和农贸市场举办者对场内经营户销售的猪牛肉等动物产品,应当履行入场把关义务,在入场销售前查验并确认猪牛肉等动物产品的浙食链“绿码”,通过扫码获取该批次产品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信息,并进行电子归档。
二、市内定点屠宰加工的猪牛肉赋码
由定点屠宰企业通过“浙食链”系统报备生猪菜牛产地检疫合格证、重量等信息,生成鲜猪牛肉的食安码,并通过扫码交易,将报备的溯源信息传递给下游经营者。下游经营者拍照并上传该批次猪牛肉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交易数量等信息,“浙食链”食安码转成“绿码”后方可销售。
三、市外调入的猪牛肉产品的赋码
市外调入的猪牛肉产品,落地我市的第一站经营者(首站经营者)应当查验浙食链的食安码,没有浙食链“绿码”信息的,应当通过浙食链直接报备(或补充)该批次产品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信息,生成“绿码”方可批发、销售。
四、下游环节经营者实行扫码交易
农贸市场经营户、配送企业、零售商户、餐饮单位等下游环节经营者,购入猪牛肉动物产品时,应当通过浙食链系统向上游经营者扫码交易方式,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获取该批次产品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信息。
五、进口冷冻猪牛肉等产品的追溯
进口冷冻猪牛肉等产品的追溯管理,继续执行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政策。首站经营者在“浙冷链”系统报备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和消毒证明,并加贴“冷链食品溯源码”,下游经营者通过“浙冷链”系统出入库扫码方式,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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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波市市场监管局
编辑:余婧婧
一审:余婧婧 二审:张志龙
三审:郑仲晔 终审:张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