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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最新通报:截至18日16时,宁波累计报告确诊病例74例
12月18日下午,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第九十二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孙黎明通报了近期浙江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严密疫情监测、提升应急能力的重要关口,也是实现疫情“不外溢”“降总量”“早清零”目标的重要力量。近日,浙江就进一步落细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下发通知,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一线医务人员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高效协同、责任落实、到边到底,在就近就便向广大群众提供就医服务的同时,从严从紧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织紧织密基层防控网底。
选派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从事预检分诊工作,严格“两码”查验,准确分诊。落实发热等“十大症状”患者的闭环管理,对有流行病学史的“十大症状”就诊患者,应立即上报当地防控办,并闭环转送至指定医院的发热门诊。不设发热诊室(门诊)的医疗机构要加强引导,确保“十大症状”患者全部到发热诊室(门诊)就诊。
规范做好流行病学史问诊、相关信息登记、核酸检测标本采集、隔离留观等,首诊医生要做好检测结果告知和居家健康随访,严格落实发热等患者的闭环管理。
加强基层机构人员、环境、流程的闭环管理,严防院内交叉感染。所有参与核酸采样人员都要严格做好岗前培训和个人防护,防止职业暴露。重点加强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的感染防控。
疫情期间,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包括医务人员、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第三方公司等,核酸检测频次统一调整为每2天一次。疫情发生地区要适当增加对重点人员核酸检测频次,扩大疫情监测范围和覆盖面。
统筹协调落实基层机构核酸采样标本送检工作,以县域为单位,指定专门车辆、确定标本收集频次和时间,保障基层发热诊室(门诊)规范有效运行。原则上由医共体(医联体)牵头医院统一进行收集和检测。
引导广大群众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不信谣、不传谣,增强风险意识,自觉遵守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1米线等防控措施,疫情期间要更加关注自己的心理健康,掌握疫情动态,合理安排出行,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加固浙江的群防群控防线。
据省气象台发布,浙江进入冷空气影响最强时段。各地各单位要做好防疫和生活物资保障,特别是基层一线的抗疫工作者要注意保暖、合理休息,不断增强战斗意志,和广大群众一起共同努力,早日赢得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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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发布
编辑:戴巧泽
一审:戴巧泽 二审:张志龙
三审:郑仲晔 终审:王籍